伤情鉴定中客观因素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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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情鉴定中客观因素的把握高海峰郭丰(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民检察院456250)【摘要】目的通常伤情鉴定是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而对伤情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处理的正确性。而一般在伤情鉴定中,容易忽视一些客观因素,给伤情鉴定的准确性造成影响。因此,为了确保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必须要把握鉴定中的客观因素,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关键词】伤情鉴定客观因素把握【中图分类号】R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52-0260-01我国为了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在伤情鉴定中,鉴定结论是作为

2、定案依据,一般来说,伤害案件的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是否可以正确处理。因此司法部门对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也重点关注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而在伤情鉴定中,鉴定者通常会忽略伤情鉴定的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出现偏差。现笔者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分析伤情鉴定的客观因素的把握,以此提高伤情鉴定的准确性。1重视伤情鉴定对象伤情鉴定包括死因不明的鉴定,鉴定者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同时借用各种设备对鉴定对象进行检查、测量及化验。这时鉴定对象在伤情鉴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若鉴定对象发生了改变,会导致鉴定结论出现偏差,导致鉴定结论存在差错。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常出现差错,甚

3、至发生鉴定纠纷。若鉴定者在伤情鉴定中,没有对鉴定对象的身份进行确认,便登记在鉴定书中;或未对鉴定对象照片进行固定,虽然鉴定结论是正确的,但鉴定对象发生变化,导致鉴定结论也失去意义。因此鉴定者必须要认识到鉴定对象的重要性,在伤情鉴定中,需有效固定伤情鉴定对象,登记身份证,拍摄鉴定对象照片,固定鉴定对象,以此保证伤情鉴定的准确性。2确定伤情鉴定的术语、定义以及原则在伤情鉴定期间,最为重要的是要明确伤情,保证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重伤:是对人身健康造成重大伤害的损伤,如人肢体残疾、容貌被毁,视觉、听觉丧失,或其他器官功能损伤,包括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

4、和轻伤二级。对人身健康造成中度伤害的损伤,如肢体残疾,器官功能中度损伤等。轻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在伤情鉴定原则中,需要遵循实事求是,鉴定依据要根据致伤因素对人身造成的原发性损伤,或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全面分析伤情,综合鉴定伤情。在鉴定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时,主要是根据伤者当时的损伤情况,随后根据损伤的后果以此进行综合鉴定。而在对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损害时,主要是依据损伤的后果,当吋的损伤情况为辅,以此综合鉴定。3选择适吋的鉴定吋机伤情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由鉴定时机相关,尤其是容貌损伤、肢体残疾、机能丧失等伤情进行鉴定吋

5、,必须要选择合适的鉴定吋机。3.1在对原发性损伤进行主要鉴定吋,可在患者伤后对伤情进行鉴定,当主要鉴定依据是根据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时,需要在伤情稳定后对伤情进行鉴定。3.2在伤情鉴定吋,主要是根据容貌损伤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吋,可以在损伤后一段吋日进行鉴定,同吋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提出相应的鉴定意见。但需要对损伤会所存在后遗症进行详细记录和说明,必要吋需要再次鉴定并补充鉴定意见。3.3在鉴定较为闲难和复杂的伤情时,可以在临床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明确伤病关系处理的原则性4.1在伤病关系处理吋,若主要作用是损伤,而次要作用或轻微作用是既往伤病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进行鉴定

6、。4.2当在伤情鉴定吋,损伤和既往伤病同吋对伤情鉴定造成作用吋,并且损伤和既往伤病的作用同等吋,要对损伤程度等级进行适当降低,表现为若伤情是重伤一级,可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转化为轻伤一级,或重伤二级视为轻伤二级;当伤情为轻伤一级或二级吋,可根据实际情况鉴定为轻微伤。4.3当伤情的主要作用是既往伤吋,而损伤只是次要或轻微作用吋,不宜对伤情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只需要对因果关系进行考虑。5结论在伤情鉴定中,鉴定结论是重要的诉讼证据,若结论正确,可作为定案根据。通常伤情鉴定中,伤情鉴定的客观因素在很人程度上影响着鉴定的准确性,除了鉴定者的个人素质和道德素质,而伤情鉴定的客观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鉴定

7、结果。通过对伤情鉴定的客观因素进行确定,重视伤情鉴定对象、确定伤情鉴定的术语、定义以及原则、选择适时的鉴定吋机、明确伤病关系处理的原则性,对确保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参考文献:[1】章礼明.法医学鉴定中“鉴定吋机”的选择与规制[」].中国司法鉴定,2012,19(03):109-112.[2】王延福,吕松,潘启源.人身伤害案中伤情鉴定的常见问题[」].医疗设备,2012,25(09):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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