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之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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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之路径分析摘要流失海外文物追索是我国作为文物流失大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但是在目前的国际法规则体系下,法律追索途径面临着诸多困境。本文认为有效利用现有国际法规则的同时,应当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及其社会力量提高追索成功的几率是明智之举。中国2/vie  关键词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  作者简介:李波,海军航空兵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讲师。  中图分类号:D826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17.04.261  文物作为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和历史的象征,承载着厚

2、重的情感和民族的集体记忆,任何一个国家都会珍视其价值。就我国而言,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1840年鸦片战争至抗日战争结束,由于列强入侵,而惨遭盗抢、劫掠的文物;另一类是被非法盗掘并走私出口的文物,这两类都是我们要追索的对象。如何让这些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归是我们今天民族崛起背景下的一个重要话题。  一、流失海外文物追索的法律路径分析  我们今天谈论文物保护和追索,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律途径,国际社会关于文物追索的相关国际条约需要我们仔细梳理和研究。  (一)与文化财产返还相关的国际公约  1.1954年联合国

3、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二战之后面对文物在战争中惨遭破坏的现实,为了避免后世再出现类似情况,决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文物免受战争威胁UNESCO推动了公约的制定。该公约第4条及其议定书禁止在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对另一缔约国文化财产的盗窃、盗用、掠夺和任何形式的破坏行为。第26条则规定了对违反公�s的缔约国的任何人,采取必要步骤进行追诉、刑法或制裁。在被劫掠文物的归还问题上,要求“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土当局返还处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公约》还要求缔约国应编制

4、一份“受特别保护文化财产国际登记册”,只有登记在册的文物才属于公约管辖范围。这一公约主要针对武装冲突期间文物的保护和追索,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加入。  2.1970年UNESCO《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的缔约国承认文化财产的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的非法转移是造成原主国文化财产枯竭的主要原因之一,凡违反公约的规定造成的文化财产的进出口和所有权转让均属违法。公约强调缔约国自身的国内法立法义务,通过加强国内立法,预防文物的非法出口和所有权转让行为,同时也要通过立法来阻止其他国家的非法出

5、口文物进入缔约国。  在文化财产返还方面,《公约》要求缔约国在其国内立法中也要承认文化财产所属国的返还请求。《公约》第7条第3款规定,“本公约对有关两个国家生效之后,根据两国中的原主缔约国的要求,采取适当措施收回并归还进口的此类文化财产。”但是这种收回或归还需要外交部门进行协商。  3.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是适用于返还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国际性请求。该公约中的文物无需缔约国明确指定或列入流失文物目录清单,将更多的物品纳入保护范围,其主要目标在于调和两大法系关于被盗文物所有

6、权方面的分歧,尽量避免因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构成对非法交易的刺激,公约希望能吸引更多的国家加入并形成“共同遵守的最低法律规则”。  (二)国际《公约》机制下法律追索途径对我国流失文物回归的制约  综上可以看出,以上三个《公约》对文化财产的保护和返还的规定各有侧重,但是也存在着共同的问题。  1.公约的溯及力问题。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第28条的规定,国际公约不溯及既往,在当事国生效之日前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事实,公约的规定不产生拘束力,即“条约不溯及既往”原则,而以上三个公约无一例外都不具溯及力,所以,对于上文所提到的

7、属于1840年鸦片战争至二战期间被劫掠的文物而言,我国援引公约追索文物的可能非常小,《公约》反而成为了制约文物返还的最大“瓶颈”。但是对于因盗窃盗掘而流失的文物,《公约》在打击文物非法跨境交易,支持文物原属国追索文物、促进各国完善国内立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公约所确立的非法流失文物应返还原属国的国际伦理道德仍然有其实际的价值,为不在追溯范围内的文物返还的谈判增加了道义色彩,使文物流失国家占据了谈判中的道德优势。《1995年公约》第十条第3款规定,公约不溯及既往不以任何方式证明发生在本公约生效以前的任何性质的

8、非法移交是合法的,也不限制国家或者其他人在本公约框架外可援用的救济措施,对于本公约生效前被盗或者非法出口的文物提出返还或者归还请求的权利。”为《公约》之外寻求其他途径追索文物提供了可能性。  2.公约的拘束力问题。事实证明,即使有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在武装冲突爆发的背景下,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性的,都有文物被洗劫、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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