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259521
大小:566.50 KB
页数:60页
时间:2018-11-25
《河南黄河河务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南黄河河务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2015年12月30日(一)行政许可类(共3项)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违法责任行政许可类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九条:“黄河河道上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拦河、穿堤、跨堤、临河的桥梁、闸坝、码头、渡口、道路、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1.受理责任:行政许可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机关负责人审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
2、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5日否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情节轻微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离岗培训、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审查责任:行政许可办公室材料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召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
3、提出审查意见。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依法应当听证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依法需要现场核查、听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15日3.决定责任:经机关负责人审批,作出决定;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日4.送达责任:行政许可办公室制作送达文书;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当事人;对于准予许可决定,应当公开供公众查询。10日5.事后监管责任:水政处(水政监察总队)、建设与管理处、防汛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监督检查。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
4、任事项。服务电话:0371-69552185投诉机构:监察处投诉电话:0371-6955225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2号16楼1601室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违法责任行政许可类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一)采沙、采石、取土;(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五)修建渡口、码头、桥梁(含浮桥);(六)修建引水、提水、排水工程和设置机械设施。”1.受理
5、责任:行政许可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机关负责人审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5日否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情节轻微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离岗培训、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审查责任:行政许可
6、办公室材料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召开行政许可审查会议,提出审查意见。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依法应当听证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依法需要现场核查、听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15日3.决定责任:经机关负责人审批,作出决定;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日4.送达责任:行政许可办公室制作送达文书;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当事人;对于准予许可决定,应当公开供公众查询。10日5.事后监管责任:水政处(水政监察总队)、建设与管理处、防汛办公室等部
7、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监督检查。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事项。服务电话:0371-69552185投诉机构:监察处投诉电话:0371-6955225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2号16楼1601室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违法责任行政许可类河道管理范围内浮桥建设方案审批《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黄(沁)河干流上的浮桥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对浮桥架设和拆除实施监督管理,对浮桥建设项目实施验收。”1.受理责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