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挑战金融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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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资参股挑战金融监管体制  从2002年中国入世的第一年开始,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的速度加快,参股目的、参股形态、参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变化,既是国内金融体制转轨的必然产物,也是国内金融市场开始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它将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也向国家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挑战。  参股国内商业银行是当前外资的重大利益所在  外资看好中国市场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什么外资金融机构在扩张本身网点的同时,愿意花大力气参股国内商业银行,且参股比例控制在24.9%以内?原因在于参股能绕过国家有关限制,能为外资带来最大的商业利益。  绕过国家

2、入世承诺中的客户限制和地域限制。  按入世承诺,我国将在5年内逐步放开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客户限制,参股国内商业银行可以缩短这一进程。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林熙语称,“外资银行可以借参股跳过很多限制,从而进入内地银行业”。  绕过独资设立网点监管严格的限制。  2002年初开始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外资银行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必须在人民银行总行前次批准设立分行之日起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应当在拟开办或扩大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所设分支机构开业三年以上,申请前连续两年盈利。这些措施有效地

3、限制了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的扩张速度,迫使那些急切想在国内增设机构、扩大经营范围的外资走上与国内商业银行的合作之路,以充分利用国内银行的营业网点迅速开展业务。  绕过出资比例高于25%按合资企业法报批的限制。  如外资出资比例高于2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需获得外经贸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向央行提出参股申请,从而会面临繁琐的申报手续,时间也长。而外资比资比例低于25%,央行有权直接批准外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手续相对简单,可以极大地降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交易成本。  绕过国家规定的巨额运营资金要求。  《外资

4、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外资银行经营全面外汇业务和全面人民币业务要求具有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的运营资金,并要求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遵守8%的资本充足率的规定,这大大提高了外资银行的经营成本。参股国内商业银行则不仅可以绕过这一限制,还能扩大人民币资金来源。  发挥金融资本“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增资扩股,城市商业银行纷纷清产核资,一些商业银行纷纷上市融资,股权已相对分散,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含关联公司)不到25%。这意味着,外方可以用不到25%的

5、股权,用较少的资金就能取得国内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权,从而全面贯彻实施其战略意图。这在深发展参股案中特别显著。深发展全部股份中,流通股占72.5%,其余法人股中,美国新桥持股15%,比其它全部股东12.5%的股份高出2.5个百分点,美国新桥用仅仅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就控制了深发展50多亿元资本、1327亿元的资产,直接经济效益相当显著,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黑马”效应相当显著。  外资参股挑战金融监管体制  虽然国家正采取措施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但按何种标准、何种方式、何种手段对外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行为进行监管,国家主管部门尚无有效措

6、施。当前突出的难点在于:  一是参股股份比重高限不影响外资绝对控股国内银行。  国家规定外资参股比例不能超过25%,否则按中外合资企业法进行审批。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避免国内银行被外资绝对控股,防止国内资本受国际资本尤其是投机资本的控制。但从深发展收购案来看,规定外资最高参股比例并不是限制外资控股国内商业银行的有效手段,国家主管部门亟需制定其他更有效的监管手段。  二是如何对被收购商业银行,尤其是被投资银行收购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尚属政策空白。  美国新桥是一家战略金融投资机构,类似于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银行的本性其进入是为了将来的退出。新桥唯

7、一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经验是在东南亚危机中,用5亿美元收购了即将破产的韩国第八大银行——第一国民银行51%的股权。虽然新桥与深发展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作协议,但据称作为投资银行的新桥已找到了下家。届时如果这一现象真的发生,作为国内主要大盘股之一的深发展可能会对中国股市带来不利影响,由此要求国家加强对这一方面的监管。  三是如何对国际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  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而目前国际金融混业集团已在国内混业经营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2001年底,允许汇丰控股下属汇丰商业银行收购上海银行8%的股份,2002年10月8日,中国保

8、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汇丰控股出资6亿美元收购平安保险公司10%的股份。在国家尚无有效法律法规对金融控股公司加以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尚不能混业经营情况下、允许国际金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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