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税费试点改革与乡镇财政问题

关于农村税费试点改革与乡镇财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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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税费试点改革与乡镇财政问题

2、第1 从2000年起,安徽全省率先在全国进行了农村费税改革的试点,2002年将这项改革进一步推广到了全国20个省份。改革的内容被高度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附加税,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农村税费改革的原则是“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

3、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试点表明,通过税费改革,农民的负担确实有所减轻,减幅大约30%左右;农村的开支也降下来了,比较明显的,一是村招待费,改革以来一般村由过去的万元招待费降到了不超千元,二是报刊订阅费,山东省的规定每村不超过800元,过去都是5000元以上;大大减小了农村干部因乱收乱催与村民产生的直接的矛盾;最主要的还是从此农村税费的收缴有章可循。  一开始,农村税费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税费由过去的农业税和人均收入的5%的费,改为税费合并后的土地常产的7%的农业税或土地税。这一改

4、革,实现第一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比较容易做得到,因为,土地常产的7%,土地常产不会象过去的人均收入年年再增长,增长到2000元——3000元的那种可能性不大了。土地常产一般在亩产500元——1000元之间。按800元计算,一亩地承担的农业税是800元的7%即56元。改革前的人均收入已经长到了2500元以上,单提留统筹费一项就是人均负担2500元的5%即125元。人均土地不足1亩半即3/2亩,也就是说,税费改革前的一亩地承担的费是125元的2/3即83元。再加上农业税负担,每亩的税费负担86元多。56元与86元相比,减轻达30元之多,减幅约35%。  但是,农民负

5、担虽然减轻了,而另外的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出来。“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后,在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并不再反弹的情况下,能否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能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以及如何确保呢?这是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实际上,在未改革之前,也就是说在不减轻也不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就已经存在着能不能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能不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这两个问题了。单单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能不能同时保证“三个确保”呢?很明显,不能。因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减轻农民负担,在没有其它相应的配套改革政策出台的情况下,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的“三个取

6、消”就意味着乡镇财政及村级经济的相对加重,使本来就不保的乡镇财政和村级经济、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雪上加霜。  因此,现在需要讨论的是“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的可行性,以及相应的配套改革问题。  调整农业税政策,并规定农业税税率的上限为土地常产的7%。相比1958年我国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规定的农业税税率15%,减轻了一半还多;相比税费改革前的人均收入的5%的费率也减轻了30%有余。早期的15%的农业税率,近期的5%的人头费率,现在的7%的耕地税率,这些数字有没有合理性呢,哪一个比较合理呢?7%有没有理论依据?如果有,这个理论是什么;如果没有理论依据,就要有历史根据,可历史根据又是什么呢?

7、我们不知道,制定这一调整政策的依据到底是什么。但是,就我对历史的考查,我认为农业税税率为土地常产的10%是比较合历史逻辑的。“十税一”或“见税什一”,这是我国历代朝庭制定农业赋税制度的根据,“为天下之通法”也。只要适当提高农业税税率,比如提高到土地常产的10%,我们完全可以不再去征收什么农业特产税或别的什么农产品税。前一时期的人均收入的5%的费率,从5%这个数字上看,农民的负担不重,但是人均收入是年年增长的,农民的税费负担也是年年增长。这是个历史的教训。现在的农业税税率定在7%上,也不高,但是农业特产税的征收也必将成为各地地方政府部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一个借口。出于今后确保农民负担不

8、反弹的考虑,我认为将农业税税率由7%提高到10%是必要的,也是合历史逻辑的。同时,这也有利于保证后两个“确保”,即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关于“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附加税,替代原来的村提留,这项改革很值得商榷。本来“村提留”是村级组织的经营收入,实际上就是税后地租(或叫税后利润),为什么叫“提留”呢?这是从当初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一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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