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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桩基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锦绣一方”二期工程招标人: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鹭生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金穗大厦八楼邮编:363000电话:2961075传真:2961060联系人:林先生2005年8月1日55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五、投标文件的准备六、投标文件编制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八、开标与评标九、合同授予第二部分: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合同格式第二章合同标准条件第三章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设计文件55第一部分
2、: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列表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锦绣一方”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人民广场南側2002A-04地块工程规模:造价约260万元招标范围:60#、61#楼桩基工期:20日历天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3、采用合同价格方式:固定单价加风险系数包干4、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各:1份,中标人在确定中标后再提供副本三份6、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时间:2005年8月4日上午12:00前地点:金穗大厦八楼7、踏勘现场:2005年
3、8月6日上午9:00地点:施工现场8、投标答疑及发放时间:2005年8月8日上午8:00地点:金穗大厦八楼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5年8月25日下午15:30前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8月25日下午16:00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2、开标时间:2005年8月25日下午16:00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3、开标顺序:按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开标中标原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14投标保证金:1、本招标工程项目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2、采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
4、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账户资料为:开户单位: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漳州市农行营业部55帐号:6001010400144663、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担保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4、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缴交凭证应列明投标的工程)装订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二、总则1、投标范围及综合说明1.1本次招标范围:二期工程60#-61#楼PHC-500-125AB桩基,共计438根桩,桩长暂定32米;PHC-500-100AB桩基,桩长暂定25米
5、,共计229根;PHC-500-100AB桩基,桩长暂定32米,共计8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厦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桩基承台施工图。1.2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1.4施工机械要求:两台静压桩机。2、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自筹资金,已到位。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资质等级要求3.1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三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2.1营业执照年检合格;3.2.2建筑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3.3投
6、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项目经理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的组成5、招标文件内容5.1用于招标而发售的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须知第7款发出的修改书和第9款发出的投标答疑会纪要。5.1.1投标须知5.1.2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5.1.3技术规范(略)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与验收。5.1.4施工图纸5.1.5投标文件格式:5.1.5.1投标书5.1
7、.5.2投标书附录555.1.5.3综合单价分析表5.1.5.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1.5.5授权委托书5.1.5.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5.1.5.7主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表5.2本次招标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均以“元/m”(即每米桩长包干价)的形式体现。5.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施工图纸等资料。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第26.1款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补充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在投标答疑会上予以解答并形成纪要,答复或纪要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7.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7.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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