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制续签制度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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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制续签制度之解析【摘要】本文通过案例形式,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联动改革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使其各自承载不同的目标,至少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区分不同情况和劳动者群体,压缩强制续签制度的适用范围,放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收紧劳动者的自由辞职权,加强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才能有效缓解现行制度对企业的过度束缚。【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制续签制度一、问题的提出2007年7月25日彭某入职人力公司,双方签订了四期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2、2010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岗位为保安。2010年7月,人力公司与彭某续订劳动合同时,彭某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上签字。2012年6月25日,人力公司向彭某提出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彭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彭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并要求与人力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年7月31日,人力公司以合同期满为由与彭某终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退工手续。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

3、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本案中,在2010年7月签订第四份劳动合同时,彭某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人力公司与彭某签订的第四份劳动合同并不违法。2012年6月25日,人力公司向彭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人力公司履行了提前一个月的通知义务。同年7月31日,人力公司以合同期满为由解除与彭某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存在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

4、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第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前,人力公司向彭某提出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关系,并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彭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的行为表明了其不愿意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人力公司未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二、两种思路的博弈:法律规范主旨解读上述两种观点体现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知的两种思路:前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仍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劳动关系双方都同意续订劳动合

5、同并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即提前一个月通知,依法终止到期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后者则认为,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只要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劳动者有强制缔约权,只要劳动者单方面做出意思表示即可,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对此没有选择权。那么宄竟哪种思路更符合立法的本意呢?(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中的合意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之所以产生不同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有歧义,该条第2款已经对无

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总述性规定,而第3项在具体表述中又使用了“续订劳动合同的”的表述,容易使人理解为即使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也只有在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选择权,但是对于是否续订“劳动合同”是有选择权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选择合同到期终止的,于法有据。(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强制缔约问题在立法

7、理念和法律制度上,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有了较大突破。在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劳动合同期限关乎劳动者就业权的实现,涉及劳动关系及社会稳定,劳动合同的社会法理念主要体现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通过新旧法的对照,最容易发现制度变迁的轨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一前件,而《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总述中则没有类似表述,仅单方面强调了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和对合同期限的选择权。由此可以看出,新法已经摒弃了旧法关于“合意”的要求,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

8、的强制缔约权。对于该款第3项中的“续订劳动合同”,只能解释为是一种事实行为而不包含续订合同的合意在里面,即该处的“续订”只是针对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之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延续,而不是当事人双方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续订的协商。法律条文前后措辞的改变,意味着国家已直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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