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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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    申请人:周某等20人下载论文网  被申请人:某公司(以下称“A公司”)  鉴于本案仲裁申请人较多且仲裁请求基本相同,以下仅以周某为例,予以阐述。  [基本案情:]  周某于2012年2月8日入职A公司从事外包工作,其工作内容为包装产品,工作地点位于某市开发区。周某与A公司曾签订期限为2013年9月9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十条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13年9月9日生效,

2、于2014年6月30日工作完成时终止。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600元或按公司制度或者双方约定执行”。A公司每月10日左右以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周某上月工资,工资支付周期为自然月。  A公司所在地为租赁场地,租赁合同于2015年2月到期。2014年6月10日,A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迁址通知》,书面告知全体员工A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启动搬迁。自2014年7月中旬开始,全体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调整为新址――该市远郊区。  由于A公司新址与旧址距离较远

3、且交通不便,周某表示无法继续在A公司工作。此后虽多次协商,但双方始终无法就劳动关系解除及补偿方案达成一致。  2015年1月21日,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A公司:1.支付2012年8月、2013年2月至3月、2013年7月至8月、2014年7月至10月待岗期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8894元;2.支付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7952元;3.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800元。周某提交的证据有:《工资明细清单》《某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

4、缴费信息)》。  仲裁期间,A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向周某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表明A公司自2015年1月31日起解除与周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裁决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A公司提供的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的《内外包员工工资表》,及A公司为周某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结合周某提供的证据,仲裁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处于连续状态,且周某待岗期间的工资低于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某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及历年《关于调整某市最低工

5、资标准的通知》之规定,A公司应支付周某待岗期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和低于基本生活费差额共计元。  关于周某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A公司提供了与其他员工签订的《和解协议》,证明2014年10月A公司已经向部分员工提供了空白的劳动合同文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系因周某未交还签字版的劳动合同,但A公司未能提供向周某本人发放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A公司的抗辩理由于法无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延续但未续订劳动

6、合同,A公司应支付周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元。  关于周某要求A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A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向周某邮寄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周某于2015年2月2日收到该通知,公司于2015年2月1日正式停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仲裁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1月31日解除。鉴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元,A公司应当支付周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  [评析意见:]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7、  一、合同到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继续工作期间,双方是否仍存在劳动关系?  二、待岗期间,周某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中断?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如何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生产关系。在劳动争议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首要基础问题,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

8、系,也就成了劳动法的基本问题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谏绮糠?〔2005〕12号)第一条对“劳动关系成立”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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