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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浅谈刑法修正案 ( 八 ) 对"老年人犯罪"的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刑法修正案(八)对"老年人犯罪"的规定: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前,尽管我国尚未明确法律规定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老年人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置,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实现了从宽处罚。除此之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其实也有对于 老年犯罪从宽处罚的做法。 关键词:刑法老年人犯罪借鉴 曾有这么一则报道,83岁的老人吴女士,为了制止 酗酒成性的儿子掐其老伴的脖子,一怒之下采用扳手砸 头的过激手段,亲手结束了儿子的生命。吴某杀子案引 起了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其杀子的后果无疑是严重 的,毕竟,一条生命消失了,但对这个八旬老人的同情 又使得人们为老人
2、的命运担忧,在法律和情理之间人们 小心翼翼地观望着这个"可怜的老头儿"的命运那 么到底对于老年人犯罪人们到底该如何评判?古今各国 法律又有什么样的特殊规定呢? 一、我国古代刑事立法的借鉴 "老年人刑事责任"从宽的立法精神贯穿我国两 千多年的历史。上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西周,在"明 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周礼·秋官·司刺》中明确 规定了"三赦之法"——"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髦, 三赦曰戆愚",其中"老髦"所指即为八十岁以上的老 人。唐朝刑法规定了"恤刑原则",即本着对老、幼、 妇、疾的悯恤,对这些人犯罪给予宽大处理。如《唐律 ̶
3、6;名例律》中有规定:"诸年七十以上,犯流罪以下, 收赎。八十以上,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 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虽有死罪,不 加刑。"唐朝的刑事立法,不仅明确了对老年人犯罪从 宽处罚的原则,而且对老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及相 对刑事责任有了细致的规定。这些规定一直被后来的朝 代发扬继承,如宋朝的《宋刑统·明例律》和明朝的《大 明律》,均承之精髓。近代以来,《大清现行刑律》在 处罚老年犯罪问题上亦有明文规定:"未满十六岁人或 满八十岁人,得减本刑一至二"等。之后,无论是北洋 政府时期还是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都有关
4、 于老年人刑事责任减免处罚的规定。此外,在党领导下 的革命根据地政权所颁布实施的刑事法律文件中,也有 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例。 由此可见,宽仁慎刑,矜恤老幼是奴隶社会形成贯 穿封建社会直至近代的一项传统,它反映了扶助老幼妇 残的民族精神,蕴涵着鲜明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国家的 仁政和刑法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国外刑事立法的借鉴 综观国外刑事立法的规定,对老年人这一弱势群 体,立法者也始终保持着高度关心。可以大致将其归纳 为三类:(1)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2)限制死刑。(3) 刑罚执行的特殊照顾。包括老年人缓刑制度、假释制度、 减刑
5、、执行的从宽适用。 由上可见,各国由于历史传统、价值观念、风俗 习惯的不同,在处罚老年犯罪人的制度安排方面当然存 在着差异,但这些立法例都有着共同的理念,即将老年 人与一般的成年人区别对待,给犯罪的老年人以更人道 的待遇。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前,尽管我国尚未明 确法律规定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老年人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置,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实 现了从宽处罚。除此之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其实也有 对于老年犯罪从宽处罚的做法。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
6、意见》 中,就有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 但是,这些规定和意见所能提供、给予的保护是 极其有限的,还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不利于实 践中的具体应用。 四、对刑法修正案(八)"老年人犯罪"规定的 思考 纵观中国历代刑法立法,虽然对老年人刑事责任 年龄的划分及相对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各异,但是"老 年人刑事责任"从宽的立法精神贯穿始终。早在封建时 期,"矜老恤幼"、"恤刑原则"就扎根中国土壤,封 建统治阶级一方面认识到老年人生理心理上衰退导致行 为能力下降,应适当予以宽宥;另一方面利用"宽刑待 长者"来显示统治的仁政以争取民心。故此,中
7、华名族 的民族心理自古就对老年人犯罪持宽容态度。对老年人 犯罪从宽处理,不仅不会使法律威严有所减损,反而会 让法律更深入人心。刑法修正案(八)也正是秉承着对 "老年人刑事责任"从宽的立法精神,在刑法总则增加: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 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 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给予老年人刑事责任特殊保护。 这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也是我国传统伦理价值 观的体现。 从我国实践角度必要性出发:首先老年人犯罪一 般具有一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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