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

ID:22137416

大小:29.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7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_第1页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_第2页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_第3页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_第4页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    摘要:本文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从规划部门执法工作的视角,通过对当前温州市区城乡规划监察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难问题,客观地进行了分析,通过充分运用《城乡规划法》及有关现行政策,强化执法手段,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规划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载论文网/3/  关键词:温州龙湾城乡规划监察机制效能    一、当前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1.违法建设量大面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    摘要:本文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从规划部门执法工作的视角,

2、通过对当前温州市区城乡规划监察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难问题,客观地进行了分析,通过充分运用《城乡规划法》及有关现行政策,强化执法手段,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规划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载论文网/3/  关键词:温州龙湾城乡规划监察机制效能    一、当前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1.违法建设量大面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关于当前温州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机制的探讨    摘要:本文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从规划部门执法工作的视角,通过对当前温州市区城乡规划监察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难问题,客观地进行了分析,通过充分运用《城乡规划法》

3、及有关现行政策,强化执法手段,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规划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载论文网/3/  关键词:温州龙湾城乡规划监察机制效能    一、当前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1.违法建设量大面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龙湾区是温州市三大城区之一,是温州市区的东大门,又是浙南闽北的海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内有温州永强机场、温州港万吨码头、金温铁路货运终点站等。2003年新一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的施行,龙湾区确立了温州城市副中心的地位,成为温州“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的发展的主战场。但随着城市

4、化步伐的推进,城市规划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原来的城郊和部分农村地带被划入规划建设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违法建设的态势不断扩大,社会各群体围绕违法建设产生的各方面矛盾也日益凸显。以龙湾区为例,在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龙湾区由原来的城效结合部被纳入市区范围,至今6年时间内违法建设发生量共计160多万平方米(按每年规划执法查处案件累计),尤其是辖区内的海城街道,因该地处市区的最南端,与瑞安市相连,2001年区划调整时被划入龙湾区,因村民建房的法律意识淡薄,建设行为的随意性比较大,村民房屋基本上都是连排整幢建设,且大多为8至10层的全框架

5、结构。这些大体量的个人违法建筑,都是超标准建设,对四周环境、公共安全及后续规划的实施造成了恶劣影响,它们就像一块块大石头压在城市管理部门身上,让执法工作不堪重负,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受到了前所未的挑战。目前龙湾区辖10个街道、镇,共有15个居委会、147个村委会,区域面积28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24859人。龙湾规划分局下属6个规划所(灵昆镇辖区规划所单独设一片组,机构编制纳入第四规划管理所,即龙湾实际规划所按实际办公场所为7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30人、向社会招聘的临时规划协管员14人。按平均值计算,平均每处办公场所为6名工作人员,除内勤、规划审批工作人员外,实际负责

6、规划监察的管理员为1至2人。但各所的平均管辖区域面积却达4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管辖区域面积最大为60平方公里。面对遍地开花的违法建设,人力单薄的规划监察执法力量明显感到“查不过来管不住”的无奈。  2.执法环境不容乐观,执法效果较差。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经常遭受违建户的谩骂、恐吓、人身威胁,甚至围攻、殴打,但事后,肇事者往往没有得应有的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公然抗法违法行为的气焰,也严重打击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划部门的执法权威性遭到严峻的挑战。这种公然抗法行为在一些集体违法建设案件中尤为突出,例如一些村委会以老人协会的名义搞违法建设,利用老人协会

7、做为挡箭牌,一旦规划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村里老人就群体性对执法行为进行阻挠。    二、造成规划监察管理被动局面的原因分析    1.现行有关法律依据的执行力不强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但在实际实施中,目前对违法建设的处罚仍仅局限于拆除或补办许可手续这二种方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的法律手段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一些难以拆除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