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第四章(第五节)长期股权(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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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理论与实务第四章投资和长期资产第五节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二、长期股权的初始计量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长期股权投资形成后,根据投资方投资额占对方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以及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可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分为以下四类:1.控制2.共同控制3.重大影响4.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一)控制--母公司和子公司控制的定义及其特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特点:①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是控制的主要标志;②获取经济利益是控制的主要目的。

2、(二)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共同控制的定义和特征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特征在于:两方或多方按合同约定共同决定某一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三)重大影响--联营企业重大影响的定义和特点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特征: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如

3、果一方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并没有其他实施重大影响的途径,可认为不具有重大影响。补充资料: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区别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区别主要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子公司与控制相联系,当投资者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子公司,投资者视为被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合营企业与共同控制相联系,当投资各方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共同控制时,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各方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相联系,当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补充资料:子公司、合

4、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区别按照《民法通则》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中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准则所指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有特定含义的,与《民法通则》中所

5、述的联营企业法人、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的分类方式不同。准则中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基本上与《民法通则》中所指的联营企业法人的概念相似。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四)无重大影响当投资企业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低于20%时,通常视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当然,上述重大影响与无重大影响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有无重大影响需要根据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投资额占对方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比例、被投资方股权结构、公司章程及契约的有关规定等。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不讲)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6、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其他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7、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一)核算方法的选择(二)成本法(三)权益法(一)核算方法的选择长期投资取得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50%及以上)。。(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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