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

ID:21992259

大小:90.79 KB

页数:35页

时间:2018-10-26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_第1页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_第2页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_第3页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_第4页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20160527》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核查技术细则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33二〇一六年五月33目录一、核查目和意义1二、核查对象和范围2三、核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3四、核查原则4五、主要技术路线5六、技术要求6(一)一般规定6(二)污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复核8(三)核查方式与工作步骤14(四)质量保障措施14(五)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系统15七、典型情况分析15八、预期成果17九、附表及填写说明1733一、核查目和意义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是按水利部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工作。做好该项工作,全面、准确的掌握全省入河排污口基

2、本情况,有利于我们正确研判水污染形势,科学制订湖南省水资源保护规范和规划;有利于我们践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有利于提高全省水资源保护水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及时、准确、快速应对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对全省范围内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核查和登记,全面掌握我省入河排污现状,对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确认和登记管理,建立分级管理的入河排污口

3、名录,制定重要入河排污口监测规划,拟定排污口规范化治理方案,为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核查对象和范围(一)核查对象为适应湖南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33本次核查登记的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排放废污水的口门。是指企业、事业等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为将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或将收集、处理后的污废水直接向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放而设置的以排污为主要功能的明渠、管道、泵站、涵闸等建筑物或口门。(二)核查范围全省范围(省、市、县三级水功能区)内建成且运行的以及正在建设

4、的入河排污口(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三、核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一)核查的主要内容本次应重点核查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排污口注册登记的完整性。主要包括排污口登记单位、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排污口分类、地理位置(经纬度)、排入的水体名称、污水性质、实际入河废污水排放量等,详见附件1。二是排污口重要信息的准确性。对登记在册的排污口,核实各项基本信息,对原表中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准确的项,应根据实际调查、测量结果予以更正,对原表中的信息空白项应予以补充,确保通过本次核查后,信息基本准确、完整,便于监管。(二)核查的主要要求(1)为方便本次核

5、查统计工作,入河排污口采取统一的核查表格,详见附件。(2)在江河、湖泊、水库设有排污口的所有单位,应如实填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登记表》,33严格按照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登记。(3)有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附件1由设置单位填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协助设置单位填报,并进行复核,核查工作小组指导员进行审查。没有明确设置单位的排污口,可由核查机构组织核查人员直接填报核查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登记表信息汇总后,由市州水利(水务)局填写附件2。(4)质量保证及合理性分析①本次入河排污口核查应以实地调查资料为主,

6、其他收集方式资料为辅,而且必须注明资料来源;②监测以取样监测为主,确实不能取样的要进行调查,但需要注明;③核查监测原始资料都必须有核查监测人员签字;④统计分析必须进行合理性、一致性检验,保证统计分析成果的可靠性。(5)河排污口报表中的废污水水质、水量数据,应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认可的持有国家计量认证资格证书的监测单位出具。(6)表格登记完毕,应由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7)本次入河排污口核查成果应与影像资料一并提供湖南省省水利厅。四、核查原则(1)属地核查,分级登记原则。33

7、以市州为单位逐一对设置于《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湘政函〔2014〕183号)内的排污口进行核查登记,由省水利厅组织建立省管入河排污口名录。设置在省级水功能区以外的其他入河排污口,由各市州进行部署核查登记工作,建立本级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名录。(1)部门联合,分工负责原则。本次核查和登记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统一制定《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工作大纲》,并负责本次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数据审核、相关培训。各市县水利(水务)部门是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单位,根据同级经信、环保、住建部门提供的资料,负责具

8、体核查登记工作,分类填写《湖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登记表》(见附件1)。各市县经信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主要工矿企业排污口设置信息。各市县环保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所有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名录、排污口及相关信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