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大校发[2013]8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佳大校发[2013]8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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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木斯大学文件佳大校发[2013]8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学校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佳木斯大学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通知抄送:校领导。校对:么会平打字:马明玉共印:20份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表

2、彰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12〕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管理质量奖(单位奖、集体奖、个人奖)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评选类别及范围1.单位奖、集体奖主要面向各教学单位(主要包括院、部、中心及教研室、教科办等)和教学相关部处(包括职能科室)等单位。2.个人奖主要面向教学单位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和负责教学管理相关部处的人员。二、评选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以典示范的原则。3.坚持以教学单位为主的原则。4.坚持各个不同层面、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人员均衡分布的原则。三、评选条件(

3、一)单位奖、集体奖1.教学管理科学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管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特色鲜明,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重视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学管理系统运行高效;具有特色、功能齐全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评估体系;本单位教学秩序稳定,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和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事项;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院系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2.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能够根据我省高教综合改革试点、高教强省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教学改革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教学改

4、革成果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3.教学建设成效显著。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成绩显著。4.教学管理研究成果丰硕。结合学校(院系)的人才培养定位,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工作。近3年教学管理人员在省级(含)以上教育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教学管理文章,承担过省级(含)以上教改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教学管理研究成果应用和示范效果好。5.教学管理队伍素质较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重视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管理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团结合

5、作,工作扎实,讲求实效。在学校(院系)各职能部门中有良好的声誉。(二)个人奖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强。热心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教学管理方面的服务与指导。2.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教学管理业务强,注重教育理论学习,能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教学管理经验,近3年主持或承担过教学研究项目,发表过相关教研论文。创新性开展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教学研究成果与本人所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结合紧密,并且能够有效指导管理工作实践。3.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在推进落实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任务,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

6、设及组织各类教学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业绩突出。4.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安排和圆满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工作效率较高;及时认真负责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有较强的责任心,师生考评结果优良。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和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事项。5.在各级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3年)以上。四、评选程序1.单位奖、集体奖由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处每年推荐1项,并填写申报表,学校组织联评,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2.个人奖由本人申报,教学单位和相关部处初评,学校组织联评,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五、表彰奖励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教学管理单位、集体和个人奖,每

7、次评出单位奖、集体奖15个(职能部处2个;教学单位3个;教研室、教科办、职能科室10个)、个人奖20个,对获奖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六、附则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申报表(集体奖)2.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申报表(个人奖)附件1:佳木斯大学教学管理质量奖申报表(集体)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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