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297489
大小:38.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21
《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地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研究赵秉志李慧织·2012-06-0515:43:36 来源:《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 关键词:业务过失犯罪;刑罚强度;刑种配置;业务过失危险犯 内容提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的同时,也使得生产、交通、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中过失犯罪的发生率持续上升。为保障社会安全,适应惩治和防范业务过失犯罪的需要,应加重我国刑法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彻底改变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处罚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普遍现象;适当增加业务过失危险犯;改变多数业务过失犯罪法定刑刑种设置的单一性,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一、
2、中外刑法规定之比较分析 (一)国内外刑法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的规定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业务过失犯罪案件呈激增态势,因此,世界多数国家都对这类犯罪做出了不同于一般过失犯罪的规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式是先规定普通过失犯罪及其刑罚,然后进一步规定因业务上的过失造成同样结果者加重处罚。例如,日本刑法第129条第1项规定:“过失致使火车、电车或者船舶的交通发生危险,或者致使火车、电车颠覆或者破坏,或者使船舰颠覆、沉没或者破坏的,处30万元以下的罚金。”第2项规定:“从事交通业务的人犯前项之罪的,处3年以下监禁或者50万元以下罚金。
3、”{1}(P49)又如2007年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18条的规定。{2}(P52—53)个别国家采用了另一种独特的立法例,即在故意犯罪的基础上规定业务过失犯罪,如韩国刑法典第362条规定:“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研究赵秉志李慧织·2012-06-0515:43:36 来源:《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 关键词:业务过失犯罪;刑罚强度;刑种配置;业务过失危险犯 内容提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的同时,也使得生产、交通、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中过失犯罪的发生率持续上升。为保障社会安全,适应惩治和防范业务过失
4、犯罪的需要,应加重我国刑法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彻底改变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处罚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普遍现象;适当增加业务过失危险犯;改变多数业务过失犯罪法定刑刑种设置的单一性,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一、中外刑法规定之比较分析 (一)国内外刑法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的规定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业务过失犯罪案件呈激增态势,因此,世界多数国家都对这类犯罪做出了不同于一般过失犯罪的规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式是先规定普通过失犯罪及其刑罚,然后进一步规定因业务上的过失造成同样结果者加重处罚。例如,日本刑法第129条第1项规定:“过失致使火
5、车、电车或者船舶的交通发生危险,或者致使火车、电车颠覆或者破坏,或者使船舰颠覆、沉没或者破坏的,处30万元以下的罚金。”第2项规定:“从事交通业务的人犯前项之罪的,处3年以下监禁或者50万元以下罚金。”{1}(P49)又如2007年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18条的规定。{2}(P52—53)个别国家采用了另一种独特的立法例,即在故意犯罪的基础上规定业务过失犯罪,如韩国刑法典第362条规定:“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研究赵秉志李慧织·2012-06-0515:43:36 来源:《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 关键词:业务过
6、失犯罪;刑罚强度;刑种配置;业务过失危险犯 内容提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的同时,也使得生产、交通、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中过失犯罪的发生率持续上升。为保障社会安全,适应惩治和防范业务过失犯罪的需要,应加重我国刑法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彻底改变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处罚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普遍现象;适当增加业务过失危险犯;改变多数业务过失犯罪法定刑刑种设置的单一性,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一、中外刑法规定之比较分析 (一)国内外刑法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的规定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业务过失犯罪案件呈激增态势,因此,世界多数
7、国家都对这类犯罪做出了不同于一般过失犯罪的规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式是先规定普通过失犯罪及其刑罚,然后进一步规定因业务上的过失造成同样结果者加重处罚。例如,日本刑法第129条第1项规定:“过失致使火车、电车或者船舶的交通发生危险,或者致使火车、电车颠覆或者破坏,或者使船舰颠覆、沉没或者破坏的,处30万元以下的罚金。”第2项规定:“从事交通业务的人犯前项之罪的,处3年以下监禁或者50万元以下罚金。”{1}(P49)又如2007年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18条的规定。{2}(P52—53)个别国家采用了另一种独特的立法例,即在
8、故意犯罪的基础上规定业务过失犯罪,如韩国刑法典第362条规定:“取得、让与、运输、或保管赃物的,处7年以下劳役或200万元以下罚金。”第364条规定:“因业务上过失或重大过失而犯第362条之罪者,处1年以下徒刑或65万元以下罚金。”{3}(P57)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