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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一、财产属于谁执教人王琰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2、能力目标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教学重点、难点:⑴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⑵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讨论,讲解。教学内容:一、导入新课“拾金不昧”。教师:
2、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4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
3、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学生回答)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
4、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
5、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板书:财产属于谁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4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财产的归属问题。下面请大家阅读书上68页的材料。(一)财产所有权教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改革的深化、扩大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我们家中的财产日益丰富起来。那么,同学们来看一看(1)你的家庭近几年来新增了哪些财产(学生回答)电脑、数码相机、摄象机、手机、摩托车、汽车等。(2)这些财产给家庭生活带来什么变化?(学生回答)使家庭生活更丰富,生活质量提高。教师: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
6、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财产分别属于谁(学生回答)教师:除了这些财产之外,社会上还有哪些财产,它们属于谁?大家讨论一下然后举手回答。(学生回答)矿产资源,水流,海域和国家所有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而公民的合法收入、个人储蓄、自己家的牲畜等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教师:同学们回答得很好。下面请看书上68页到69页的5段材料,然后分组讨论:上述财产那些属于个人所有?那些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为什么?(学生讨论后举手回答)教师总结:采用抢劫、盗窃、贪污、洗钱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将他人遗失物据为
7、已有也是违法行为。刚才同学们已讨论过了,从大家讨论的结果来看我们得到了一点启示:那就是什么是合法财产?教师:哪位同学来总结一下?(学生回答)合法财产的含义?4教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公民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