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网络直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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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卫医〔2009〕76号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网络直报的通知各区(市)县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注册工矿及民营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为方便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地开展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市院感监控办组织专家开发了“成都市医院感染监控信息直报”系统,编制了《成都市医院感染监控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了专项培训。2009年9月1日起,全市将正式启动医院感染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

2、(市)县卫生局要及时组织培训,使临床人员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院感专兼职人员要正确上报感染病例个案,确保报送信息质量。-3-二、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启动医院感染病例网络直报工作,取消既往的纸质报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要积极开展住院病人的病例监测工作,掌握本院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和重点部门及人群分布。三、医疗机构要采用前瞻性的病例监测方式,建立完善诊断报告制度。临床发现感染或可疑感染散发病例要24小时内上报院感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填写医院感染个案表,同时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发现院感暴发,应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3、进行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病人应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报告。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出院病人的基础数据录入。四、加强监测资料的分析和利用。各医疗机构每月向临床反馈监测结果,提出防控措施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市监控办每季汇总分析全市监测资料,并向全市反馈。各医疗机构在网络直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院感监控办反馈。联系电话:87034177附件:成都市医院感染监控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手册-3-二○○九年八月七日主题词:卫生院感网络直报通知抄送:市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成都市卫生局办公室   

4、2009年8月10日印(共印6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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