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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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检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共22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备注2600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1.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无事业单位、企业 

2、2.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行政许可无企业、公民个人 26002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1.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验熏蒸、消毒处理业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考核合格”。无事业单位、企业 2.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认定行政许可无公民个人 26003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无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对饮用水、食品及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是:……(二)国

3、境口岸内的涉外宾馆,以及向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的部门,必须取得卫生检疫机关发放的卫生许可证。” 无企业 26004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1.进境动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包括进境后动物产品涉及单位)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二条:“对输入国要求中

4、国对向其输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实行注册登记,并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备案。无企业 2.进境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包括进境后植物产品涉及单位)行政许可无企业 3.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无企业 4.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无企业 26005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1.进境(过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5、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三款:“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必须事先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第十条:“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第二十三条:“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商得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并按指定口岸和路线过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输入动物、动物产品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检疫审批由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或者其授权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输入植

6、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由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的机关负责。” 第十二条:“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无企业或公民个人 2.进境(过境)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行政许可无企业或公民个人 2600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1.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

7、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无企业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无企业 2600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1.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

8、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49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无企业、事业单位 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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