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733959
大小:4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05
《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安公铁两用长江特大桥(以下简称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大桥施工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建议将现有第四条调整为第二条)第二条 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范围:上界线:大桥桥轴线(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36千米)上1300米的左右两岸联线;下界线:大桥桥轴线下500米左右两岸的联线;上下界线之间的水域为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以下简称桥区水域)。第三条施工期大桥桥孔编号及通航桥孔大桥桥墩自左岸
2、至右岸依次编号为1号墩至10号墩,3号主塔墩与4号主塔墩之间的桥孔为通航桥孔,实行双向通航。其他水域为封闭施工水域。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桥施工期在桥区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大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负责大桥施工期桥区水域交通安全监管管理工作,荆州公安海事处及其所属公安大桥巡航救助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公安大桥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监督管理。第六条 确定和变更桥区水域上、下行航路,因施工需要禁航或实施交通管制等情况时,由海事管理机构研究决定,并发布航行通(警)
3、告。第二章 施工安全管理第七条 大桥建设单位应全面负责大桥建设的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建立健全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二)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大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桥梁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桥区河床、水文测图等技术资料,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手续;(四)施工前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在两岸设置标明桥区范围的界限标志和施工专用标志;(五)根据施工进度,按规范要求
4、设置桥梁安全警示标志;(六)负责按规范要求统一设置、维护并及时调整桥区助航标志,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并及时向荆州公安海事处和相关船舶、单位通报;(七)加强对施工单位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有关安全保障工作;(八)负责在大桥水域配备足够马力的应急拖轮,以保障桥区水域安全。应急拖轮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指派专人警戒和值班,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九)负责做好施工与通航及其它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协调工作。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水域安全和施工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法律法规,应做到:(一)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及防污染计
5、划,严格在核准的施工水域内施工作业,按事先制定的限定施工船舶或设施作业的气象、水文条件进行作业,及时向公安大桥执法大队通报施工进度;(二)负责保持桥区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夜间施工时应妥善遮蔽照明灯光,不得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三)设立专职通信员与安全员,确保与荆州海事局及所属荆州公安海事处联系畅通,并及时书面告知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报;(四)采取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焊渣等掉落的保护措施。载运危险货物、商品车等特种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若施工作业产生的火花、焊渣等对其安全通过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提前停止电焊作业,确保船
6、舶安全通过;(五)设置或迁移施工辅助码头和其它水上设施以及进行其他相关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保证有关设施保持适于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六)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制定相关预案,担负施工水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施救抢险任务;(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物体落入江中,不得违反规定向水体投弃施工建筑垃圾、船舶垃圾、排放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其他有害物质。第九条 桥区水域内的施工作业船舶和为施工作业服务的船舶,应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良好状态,并应:(一)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
7、则》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外,白天应悬挂黄色施工专用旗一面,夜间应垂直显示紫色环照灯两盏;(二)配备甚高频无线电话,并指定专人在航行频道上守听;(三)在航时应主动避让过往船舶;离泊或掉头时,应在无碍顺航道行驶船舶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遵守《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五)施工交通船应遵守客渡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额(超员)运输。第三章 通航安全管理第十条 桥区水域实行船舶通行报告制度,拟通过桥水域的船舶应向公安大桥执法大队报告,并服从公安大桥执法大队指挥,必要时选择安全地点停泊,等候通过。(一)报告内容:船名、船舶种类、船长、船宽、吃水、
8、水面以上最大高度、船队队型和拖带量、危险货物名称等;(二)报告线及报告方式:上行船舶在灵官庙(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33.8公里)以下、下行船舶在朱家湾(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40公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