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703883
大小:822.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0-05
《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农林大学章程目录序言6第一章总则6第二章职责与任务8第三章组织机构10第四章师生员工13第五章学校与社会17第六章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18第七章学校标识与校庆日18第八章附则19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
2、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序言浙江农林大学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2000年学校创办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4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共建浙江农林大学协议。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农林特色,立足浙江,服务“三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具有“肯干、实干、能干”品质的高素质人才,创造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3、,并在积极服务社会中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学校秉持“求真、敬业”校训,“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科为基、学术为要”的办学理念,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学校精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农林大学,简称“浙农林大”;英文名称为“ZHEJIANGA&FUNIVERSITY”,简称“ZAFU”。第三条学校有217个校区: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环城北
4、路;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衣锦街。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学校网址为http://www.zafu.edu.cn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学校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致力于生态文明、生态科技、生态产品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以此服务与引领社会。第六条学校坚持发展战略引领,科学编制和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七条学校坚持生态化教育理念,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区域现代农
5、林业的未来领导者。第八条学校以农林学科为特色,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农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第九条学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教育厅主管。举办者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管,保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有稳定来源和稳定增长,维护学校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第十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17)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尊重学术自由,推行教授治学,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依法实行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并接受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学院(教学部)两级机构,实行校、学
6、院(教学部)、学科组织三级管理。校级设定战略目标、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公共关系、实施目标管理。学院(教学部)级在学校的授权范围内,履行教育基本职能,自主行使相应职权。学科组织是学校教学、科研等功能的基层单位,在校与学院(教学部)两级授权范围内,由学科带头人引领团队履行职责。第二章职责与任务第十二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学术创业、文化传承与创新;自主实施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审计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章程,实施招生计划;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
7、,全面推行学分制;不断完善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高办学质量。第十四条学校以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及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继续教育;坚持开放办学,促进教育国际化,拓展留学生教育;根据发展需要,开展预科教育。第十五条17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并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向为促进社会进步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依法并按规定程序授予名誉学位。第十六条学校鼓励和保护学术探索和科学研究,推动知识发现和科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