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与现代社会制度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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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与现代社会制度的对比  篇一:唐朝的地位及特点  谈谈唐朝的历史地位及特点。  答: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鼎盛”时期,许多重大的成就在这个朝代展现,“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可以说是这种“鼎盛”局面的集中表现。我们来谈谈鼎盛的唐朝的历史地位。  一、科举制得到发展和完善。  唐朝的科举也称“岁举”,289年间举行了266科考试,除了因战争、灾荒等原因暂停之外,基本上是一年一试,是历朝举行科举考试最为频密的王朝。纵观唐朝近300年间,科举考试具有以下特点:(一)考生来源的广泛性。唐朝科举应试者有两个来源,一是学士,一是白丁,后来更加通常的说法是生徒和乡贡。参加科举考试可以不论出身贵贱、地

2、位高低和财产多少,不必有官员举荐,甚至不必有在官学学习的经历,只要你有一定的学识,就可以自行报名,申请考试。这就极力地扩大了科举考试的参与面,以至于每年到长安应试的有数千人之多。这就保证了考生有广泛的来源。(二)考试科目的多样性。唐朝的考试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常年正常举行的科目,也称岁举或常举;由皇帝亲自下诏、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则称制举或制科。常科中影响力最大的,还是明经和进士科,而二者中又以进士为重。唐朝在常科之外,还有天子自诏,以待非常之才的制科。制科不循科举常规,希图不拘一格,以得非常之才。考试科目的多样性体现了唐朝在选拔人才上的不拘一格,这有利于选拔各种“专才”、“怪才

3、”,让更多的人才能被政府发现以服务政府。(三)考试方法的灵活性。在唐朝的科举考试中,为了避免因为偶然的因素而遗漏真正的人才,允许并一度鼓励超出考场之外的行卷和公荐的存在。行卷是应试的举子将自己平时的诗文作品,写成卷轴,在考试之前送呈当时在政治上和文坛上有地位的人,请求他们向主持考试的官员推荐,从而增加自己及第希望的一种手段。综上,考生来源的广泛,是为了尽可能扩大人才的选才面;考试科目的多样,则是希望将一些不能为单一科目所拘限的“非常之人”也举擢上来;考试方法的灵活,更是为了不拘一格。  二、三省六部制度的巩固与发展。  唐代的三省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因位高不除人,其左右仆射和中书令、门下

4、侍中都是宰相,他们一起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共议国政。  因三省长官地位太高,不易控制,往往不轻易授人,唐初皇帝即常常指定自己信任的、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品级较低的官员一般要给个“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说明他们是真宰相。唐高宗以后,尚书左、右仆射也要加“同三品”名号,才能参加政事堂会议,否则就不再是宰相。这一趋势影响及中唐以后至北宋。  三、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调整演变。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主要采取的土地制度,与前代相比,唐朝均田制的新特点主要有:①取消了对一般妇女、部曲、奴婢、耕牛的授田,反映了妇女地位下降,也反映了门阀士族势力的衰落。②授

5、田对象中增加了杂户、官户、工商业者和僧道,反映了他们身份地位的上升,以及寺观经济的发展,政府不得不确定寺观对土地的所有权。③对贵州官僚授田的数额很高,规定更完备。反映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发展。④对土地买卖的限制进一步放松。永业田和口分田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买卖,这就给土地兼并提供了方便。  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赋役制度是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凡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其内容是: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租;交纳一定的纺织品(绢、绵或布、麻等)称调;服徭役20天,是为正役,国家如果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规定的数量交纳纺织品,称作“庸”,也叫

6、“输庸代役”。国家若须服役,服20天之外,如果加役15天,免其调;增加30天役,租调全免。有水旱灾害时,酌情减免。官僚贵族享有免除租庸调的特权。  总体上讲,均田制与租庸调制的推行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如巩固了府兵制度;开垦了不少荒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增加了中央政府的剥削对象,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  唐朝的后期,均田制的瓦解,农民的大量流亡,使唐政府以身丁为剥削对象的租庸调制度愈来愈难以维持了。安史之乱后,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唐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新的税收项目,使赋税制度越来越混乱,造成了科敛名目繁多的严重局面。为了整顿赋税制度的这种混乱局面,保障中央政府获取足够的税收,以应付安史之乱后的

7、新形势,唐德宗建中元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做出了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数额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这就是两税法。  两税法的颁行,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减弱,同时政府的收入也大大增加。  四、“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盛世局面使唐朝国力强盛,国际地位提高。  唐太宗继承唐高祖李渊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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