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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项目管理合同(终稿)03.2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JNCG-XG-008项目名称:济南市中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四标段项目委托单位: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委托单位: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管理单位: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本项目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
2、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定义及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项目:是指济南市中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四标段。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有关规定。第二条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2.1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
3、责济南市中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四标段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线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20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2.3项目概况项目名
4、称:济南市中大槐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四标段;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第三条甲方的权利3.1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建设计划、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
5、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3.2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范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3.3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3.4对项目建设总计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项目建设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3.5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3.6
6、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203.7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3.8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3.9现场人员的更换3.9.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9.2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3.
7、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3.10.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3.10.2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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