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补充培训资料重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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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部委规章(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00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住宅?答: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00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的原则?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

2、则。006.物业资质等级的注册资本条件?答:一级500万元以上,二级300万元以上,三级50万元以上。008.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专职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职业资格要求?答:一、二、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20、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10、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009.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项目的限制?答: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

3、种物业管理项目。二、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01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012.装修人从事住

4、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的行为?答: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015.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哪些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he"governingforthepeople","Nomattertheinterestsofthemasses"conceptunderstandingisnotinplace.Thespecificwo

5、rktreatswiththedeployment,afewleadingcadrescomplainthatworkistoocomplicated,toomuchresponsibility,thepressureistoolarge,toomuchemphasisonthedifficultyofthework.Forexample,noncoalmine答:(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016.房屋租赁合同

6、包含哪些内容:答:(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017.《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房屋的出租单位是如何规定的?答: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元),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

7、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019.出租房屋转租、转让有哪些规定?答: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020.房屋租赁期间出售房屋,有何规定?答: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02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哪些规定:答: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听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

8、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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