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ID:19377108

大小:41.09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0-01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_第1页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_第2页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_第3页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_第4页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识梳理  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2、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

3、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  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

4、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朝尤为突出。  3、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与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人亩等)

5、  2.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  ①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它与以前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促使耕地由国有转向私有。  ②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

6、、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③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④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  ⑤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

7、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其中“募役法”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⑦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

8、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⑧摊丁入亩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