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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我校研究生不断进取,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其考核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我校研究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把我校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应坚持正确的导向性和客观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和结果应予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第三条研究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应作为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推荐培训、深造、就业的主要参考依据。第四条研究生综合测评采取量化的方法,对研
2、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其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之和构成。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德育测评分由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和德育扣分组成。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
3、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第六条德育基本分20分,为每位研究生德育表现的基础分,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等方面。第七条德育测评成绩低于10分者,不得参加学校各种奖优的评选。第八条德育加分由突出事迹分和社会工作分组成,但每学年总计不超过10分。(一)突出事迹分突出事迹分按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1.积极为社会服务,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等,受到全国、省部、学校、学院通报表
4、扬者,分别计10分、6分、4分、2分。2.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通报表扬者,按其较高标准计算。3.以中央或省级党政及其主管部门、学校党政及其职能部门、学院的通报表扬为准。4.其他表扬按学校认定的相应级别计分。(二)社会工作分社会工作分按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
5、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学校研究生职前训练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5分。2.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学校研究生职前训练指导与服务中心副主任、部长,年级总班长,《法论》副主编,4.5分。3.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书记,班长,4分。4.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学校研究生职前训练指导与服务中心副部长,班级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委员,《法论》编辑部编委,3分。5.学校或学院究生会干
6、事,学校研究生职前训练指导与服务中心部干事,《法论》编辑助理,2分。6.全国、省部、学校、学院的志愿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7.学校、学院的社会活动组织者,分别计3分、2分。研究生管理中职能性社团的干部及干事,比照第1-7项酌情计分。兼任数项工作者,按其较高者计算。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研究生,不计算。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
7、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到一学年者,不计算。第九条德育扣分研究生的德育扣分按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一)受到学院、年级专业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2分、0.5分。(二):算生的以国家部委、重庆市三)现中、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到一学期者,不加社会旷课者,每学时扣0.5分。(三)无故不参加者
8、集体活动者,一次扣0.5分。同一违纪行为涉及多项扣分的,按其较高扣分标准计算;不同违纪行为累加扣分。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行政处分者,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取消综合测评资格。第三章智育测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