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陪审制度研究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

ID:19181005

大小:39.38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8-09-28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_第1页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_第2页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_第3页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_第4页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陪审制度研究「内容提要」陪审制度已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主要介绍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比较了两者各自的利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采用的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陪审制度/参审制/人民陪审制  美国学者JohnP·Richert区分了三种民众参与司法的类型,即平民法官审理制、陪审制与参审制。目前世界上采用平民法官审理制的国家极少,主要采用的是后两种形式。本文试图通过对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的比较研究,进而探讨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

2、合理性及其完善问题。  一、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的沿革与利弊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公元前5至6世纪的雅典。公元前6世纪,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实行陪审制度。当时,雅典并没有法官,案件主要靠陪审团审理,而案件越重要,陪审团人数便越多。现代我国陪审制度研究「内容提要」陪审制度已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主要介绍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比较了两者各自的利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采用的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陪审制度/参审制/人民陪审制 

3、 美国学者JohnP·Richert区分了三种民众参与司法的类型,即平民法官审理制、陪审制与参审制。目前世界上采用平民法官审理制的国家极少,主要采用的是后两种形式。本文试图通过对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的比较研究,进而探讨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问题。  一、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的沿革与利弊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公元前5至6世纪的雅典。公元前6世纪,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实行陪审制度。当时,雅典并没有法官,案件主要靠陪审团审理,而案件越重要,陪审团人数便越多。现代我国陪审

4、制度研究「内容提要」陪审制度已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主要介绍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比较了两者各自的利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采用的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陪审制度/参审制/人民陪审制  美国学者JohnP·Richert区分了三种民众参与司法的类型,即平民法官审理制、陪审制与参审制。目前世界上采用平民法官审理制的国家极少,主要采用的是后两种形式。本文试图通过对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的比较研究,进而探讨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

5、其完善问题。  一、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的沿革与利弊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公元前5至6世纪的雅典。公元前6世纪,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实行陪审制度。当时,雅典并没有法官,案件主要靠陪审团审理,而案件越重要,陪审团人数便越多。现代我国陪审制度研究「内容提要」陪审制度已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主要介绍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比较了两者各自的利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采用的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陪审制度/参审制/人民陪审制  美国学

6、者JohnP·Richert区分了三种民众参与司法的类型,即平民法官审理制、陪审制与参审制。目前世界上采用平民法官审理制的国家极少,主要采用的是后两种形式。本文试图通过对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的比较研究,进而探讨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完善问题。  一、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的沿革与利弊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公元前5至6世纪的雅典。公元前6世纪,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实行陪审制度。当时,雅典并没有法官,案件主要靠陪审团审理,而案件越重要,陪审团人数便越多。现代的陪审制度实际上

7、肇始于欧洲中世纪。波洛克认为,在法国卡诺林国王时期的讯问制度中已出现了陪审。诺曼征服以后,该制度被带进了英国。。)但更多的学者认为,陪审制度实际上起源于英国。11世纪,英国曾利用该制度对全国的土地进行管理。在1086年英王威廉一世的“末日裁判书“中,便具有对陪审制度的详细记载。起初,在某些案件使用陪审制度主要是为了发现非法占有的事实,以后,陪审员逐渐开始对被告提起刑事诉讼。例如10世纪的”伊德尔里法便要求在100人中选12人到法庭,该12人应宣誓“将检控所有罪犯并保护无辜的人。”在亨利二世时期,受各方面压力,国王被

8、迫对司法程序进行改革。1166年颁布“克拉伦敦法”规定:任何人如未被公众参与的控告,不受审判。而公众参与的控诉人应由12人组成,他们来自104个不同的城镇,负责对谋杀、抢劫等案件提出控告,此种制度逐渐形成为今天的履行检控职能的大陪审团制度。  12世纪中叶,英国的陪审团已具有双重职能:一是控告犯罪的职能,即“大陪审团”。根据12世纪的“克拉伦敦法令”和“诺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