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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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篇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浅谈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设  摘要:XX年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再次引起对审计建设的关注。本人借鉴现实工作中的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国家审计的建设,采用描述性研究方法,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我国现阶段建设审计结构,完善审计制度,整合审计资源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企业经济审计制度  XX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们党和政府通过加强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行为,增强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法规。  一、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其合法、合规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由此可见,内部审计是企业进行内部有效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内部审计可以及时有效的找出差距,肯定成绩,

3、提供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  1、缺乏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如首先必须依据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委托建议后才能实施审计。现  篇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为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社区)干部任  期经济责任,促进村(社区)干部勤政廉政,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对象是行使村(社区)集体及村(社区)委员会财务审批和参与村(社区)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干部。  三、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

4、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二)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社区)集体企业改制等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转载于:小龙文档网: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社区)里举债是否经村(社区)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

5、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篇三: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XX〕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

7、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  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  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

8、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六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  (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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