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工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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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事指南一、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简介《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文)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一)参保人群及缴费标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用人单位申报

2、的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用人单位申报的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用人单位无上月职工工资的,以本单位本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二)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累计满1

3、2个月。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一)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含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1)纳入报销的产前检查项目范围:常规项目:产检、血常规、血型、血糖、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心电图、胎心监测、B超;医生根据病情需要

4、而安排的备查项目: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筛查、血红蛋白电泳、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甲状腺功能筛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2)住院床位费:按不高于45元/日纳入。(3)药品范围: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执行,《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费不纳入。(4)检查、治疗及其他费用标准: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

5、疗机构承担的费用。(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按规定应当由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的费用。(3)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4)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

6、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1)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

7、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计发假期天数。因计划生育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按第(1)款流产假期规定计发天数。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生育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一、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为保障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8、职工怀孕后,应持相关资料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一)生育保险就医1、生育保险市内就医确认申请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选定一家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可网上下载),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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