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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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级)二○一五年九月目录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人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045103(代码)10人文学院学科教学(历史)专业045109(代码)1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科教学(数学)专业045104(代码)17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045108(代码)20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科教学(物理)专业045105(代码)2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科教学(化学)专业045106(代码)26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科教学(生物)专业045107(代码)30音乐学院学科科

2、学(音乐)专业045111(代码)33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科教学(美术)专业045113(代码)36体育学院学科教学(体育)专业045112(代码)39法政学院学院学科教学(思想政治)专业045102(代码)42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045115(代码)45学前教育专业045118(代码)48心理健康教育专业045116(代码)51现代教育技术专业045114(代码)54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代码)57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085201(代码)62生命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085229(代码)68温州大

3、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为规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一、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总则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等,能够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与利用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三、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要考虑本单位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

5、的发展趋势,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72研究方向应在本学科、专业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确定,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方向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动或增减,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四、学习年限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实行学分制,所有课程的学习必须在第一学年内完成。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如因特殊

6、情况未能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四年。五、培养方式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为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导师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采用课程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7、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三个模块。教育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2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工程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不同专业根据有关规定及专业特点可适当提高对总学分的要求(见附件1、2)。72(

8、一)教育硕士课程设置1、学位课程:不少于22学分(1)公共学位课:4学分外语:2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2)基础学位课:8学分(3)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2、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1)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2)补修课程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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