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硕士介绍之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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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硕士介绍之法律硕士来源:万学海文考研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

2、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3、%.  五、培养工作  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2)外语(3学分)  (3)法理学专题(2学分)  (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  (5)宪法专题(2学分)  (6)民法学专题(3学分)  (7)刑法学专题(3学分)  (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10)行政法专题(2学分)  (11)经济法专题(2学分)  (12)国际法专题(2学分) 

4、 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二)实践教学(15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  2、实践必修环节(6学分)  (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2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2学分);  (3)法律谈判(2学分)。  3、实务实习(6学分)  在法院、检察

5、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  (三)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

6、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四)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

7、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字数在1.5万至2万字为宜。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附则  本方案属于

8、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2011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名单(J.M)院校名称所在省市院校名称所在省市安徽大学安徽省吉林大学吉林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延边大学吉林省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北京大学北京市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南京大学江苏省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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