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65930
大小:39.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3
《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测[2009]7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测绘 资质 办法 通知江苏省测绘局办公室
2、 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条例》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资质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甲、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并对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审批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并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测绘局依法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丙、
3、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7 第四条 省测绘局依法增设测绘监理专业的测绘资质,上报国家测绘局批准,规定测绘监理专业的资质等级和分级标准。第五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测绘资质申请表; 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㈢法定代表人、测绘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㈣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㈤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4、专业、职称、任职时间、职务、现从事的工作、身份证号码、备注等); ㈥符合规定数量的测绘仪器设备统计表、省测绘局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 ㈦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认定材料;㈧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机构和基本设施等证明材料;㈨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的房产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㈩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⒈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⒉工作单位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单位解
5、除劳动合同(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证明材料; ⒊企业法人的章程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⒋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升级的单位,除提交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7㈠可以反映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的证明材料: ⒈测绘项目承揽合同; ⒉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验收报告;⒊测绘项目获奖证明材料;⒋测绘产品经法定的测绘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报告;⒌用户反馈意见。㈡省测绘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测绘项目备案
6、、测绘成果汇交和基础设施费缴纳等证明材料。第七条 申请变更测绘业务范围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㈠测绘资质申请表;㈡《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㈢第五条规定的㈣、㈥、㈩项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的材料;㈣第六条规定的㈡、㈢项材料。第八条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变更申请文件;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㈢《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㈣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的章程、董事会决定以及第五条规定的㈣、㈥、㈩项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的材料,或者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㈤住所地址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第五条规定的㈨项材料。第九条 申请延续的单位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6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7㈠申请《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文件;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㈢《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㈣第五条规定的㈣、㈤、㈥项材料;㈤省测绘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测绘项目备案、测绘成果汇交和基础设施费缴纳等证明材料。第十条 需要对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校验和认定的,省测绘局和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两名以上
8、工作人员完成校验和认定工作。负责校验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经校验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上加盖校验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第十一条 鼓励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购置和使用高科技仪器设备,可以使用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具体办法由省测绘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先取得《测绘资质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