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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起点备战2008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第一阶段民事诉讼法(4.5-4.6)常英内部资料请勿外传随堂笔记第一部分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一、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及效力(一)、调解:包括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①调解要双方自愿,②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二)、仲裁:①提交仲裁要双方自愿,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三)、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由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其过程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其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①提起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自愿,②诉讼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
2、之间根据民事是诉讼法的规定发生的,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人民法院,另一方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每一个主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三、民事诉讼法是公法,是程序法,是部门法。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一)、空间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对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一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三)、对事的效力:见民事诉讼法第3条(四)、时间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1991
3、年4月9日生效,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一)、民事诉讼法第8条(二)、内容是:1、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对等。2、人民法院要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二、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内容是:1、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方式。2、调解要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3、调解不成要及时判决。注意:1、法院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2、法院调解不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三、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2条
4、内容是:1、当事人依法享有辩论权。2、辩论的内容可以是实体上的问题,也可以是程序上的问题。3、辩论的方式是口头的,也可-28-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北京010-627568086275798862751496www.newstart.com.cn新起点备战2008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第一阶段民事诉讼法(4.5-4.6)常英内部资料请勿外传随堂笔记以是书面的。4、人民法院要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的行使,并受其制约(未经当事人辩论和质证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四、处分原则(一)、民事诉讼法第13条(二)、其内容是:1、当事人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
5、权利可以自由支配。2、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3、处分原则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三)、处分权和审判权的关系:审判权监督处分权,处分权制约审判权。五、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一)、民事诉讼法第5条(二)、适用涉外民事诉讼。(三)、同等原则指外国当事人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与中国当事人享有同等权利。对等原则指外国当事人所在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国人民法院采取对等做法。六、检察监督原则(一)、民事诉讼法第14条(二)、监督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三)、监督方式是事后监督——判决生效后可以抗诉。七、支持起诉原则(一)、民事诉讼法
6、第15条(二)、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有关单位。(三)、支持起诉的客体是侵权案件。第二节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一)、合议庭的适用范围:1、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特别程序案件。3、宣告票据无效的公示催告案件4、破产案件5、发回重审的案件6、二审案件7、再审案件8、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二)、合议庭的组成:见民事诉讼法第40、41条(三)、合议庭与仲裁庭的区别:1、组成形式,2、组成人员,3、评议方式,4、能否不署名。二、回避制度(一)、回避人员: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二)、回避
7、的法定情形: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三)、回避的方式:1、自行回避;2、申请回避(四)、申请回避的程序:1、申请方式: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均可,但要说明理由。2、申请时间:最迟法庭辩论终结前,3、人民法院应该在3日内做出-28-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北京010-627568086275798862751496www.newstart.com.cn新起点备战2008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第一阶段民事诉讼法(4.5-4.6)常英内部资料请勿外传随堂笔记决定。4、对决定
8、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五)、申请回避的效力: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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