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ID:18311127

大小:5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16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_第1页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_第2页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_第3页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_第4页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源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章税务稽查案源管理(这章也不是重点,大纲上面也没有要求掌握的知识点,要求熟悉的知识点有:1.人工选案,包括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分层抽样),非随机抽样选案。2.人机结合选案的要求,包括围绕企业的经济活动设定各项稽查选案分析指标和注重外部信息的搜集。3.涉税案件的催办、督办制度的实施。4、检举案件的处理方法,包括暂存待查、自办、联办、转办。其余的都是了解,因此我估计这章考试的题型依然是单选多选判断为主。)税务稽查案源管理的工作流程:举报案源交办案源转办案源协查案源拓展案源移交案源情报交换税务

2、稽查案源受理税务稽查案源筛选确定税务稽查任务下达案件转办局长审批其他案源一般案源稽查、审理等反馈举报人有关部门上级机关反馈专项检查日常稽查查税务稽查案源图3-1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流程图(这流程大纲上要求了解,但这里面的出选择比较多,比如税务稽查案源分哪些案源,一般案源里有哪些?其他案源里有哪些,建议大家仔细看下)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

3、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第一节税务稽查管辖一、税务稽查管辖的原则税务稽查管辖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单选或判断)属地管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利于稽查局就地查处涉税案件,节约税务稽查成本,有利于日常税收征管与

4、税务稽查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二)分税制管理原则税务稽查的管辖也必须按照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权限和范围等原则,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承担。(三)统筹协调原则(判断)在涉税案件管辖中规定,对重大偷税、骗税案件,重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以及涉及到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人员的案件等,应由涉案地区的上级税务机关组织查处;对发票违法案件应由案发地税务机关组织查处等。二、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管辖的种类主要有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

5、定管辖和移送管辖五种。(一)职能管辖根据《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所辖税收的税务稽查工作。(二)级别管辖(三)地域管辖(单选或判断)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实施税务稽查的职权划分。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二种情况:1.一般管辖。《稽查工作规程》规定,涉税务案件原则上应由被查处对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如果被查处对象的所在地与办理税务登记的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办理税务登记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管辖。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

6、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2.特别管辖。是指以税法特别规定或依特殊情况所确定的管辖。对税法另有规定或遇有特殊情况的涉税案件,可由案件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处理。涉及其他地

7、区的案件,有关地区应给予协助。如《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发票违法案件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案件发生地”,一般是指实施税收违法案件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等。如果几个地方的税务机关依法都有管辖权的,一般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管辖。(四)指定管辖(培训重点,要仔细看的段落),指定管辖是指在涉税案件查处的管辖权不明确,或两个以上稽查局对管辖有争议时,上级税务机关可以协调裁定由其中一个稽查局管辖。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后,有关稽查局必须执行。“管辖不明确”是指案件究竟应由哪一个稽查局管

8、辖并实施查处不清楚或没有明确规定。“管辖有争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稽查局对同一案件在处理上互相推诿,或互争处理权,经协商不成而发生的纠纷。管辖权发生争议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两个以上稽查局对同一涉税案件都认为有管辖权;二是两个以上的稽查局对同一涉税案件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但不论是哪种形式,都应当按照指定管辖的程序办理。对此,《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在国税、地税各自系统内,查处的涉税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由最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