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

ID:18082794

大小:4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13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_第1页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_第2页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_第3页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_第4页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5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美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量化评分办法(二0一四年一月修改)为认真贯彻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学生综合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任组长,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为组员,全面指导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2、班级成立“综合评估工作小组”。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普通同学2名,组成5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综合评估的评定工作。3、学院成立

2、“综合评估监督小组”。学院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为副组长,团总支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为常务监察人员,负责监督综合评估的评定工作。二、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美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三、评分原则1、学习优先原则。综合评估与学生等级奖学金评定、单项奖学金评定、评优、入党等直接挂钩,在综合评估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习成绩靠前者优先;凡是学习成绩未进入该班前8名者(包括第8名),不得享受一等奖学金,凡是学习成绩位于班级人数70%以后者,不得享受奖学金。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

3、(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72、全面发展原则。综合评估分智育、德育、体育和能力四项。根据

4、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学生各项加分总和最高为15分,超过15分不记入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总分低于基础分60%不能享受奖学金。3、核对签字原则。综合评估成绩评定以平时考评记载为主,平时记载与个人提供材料相结合。综合评估成绩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评出,其结果交本人核对、签字后,由综合评估领导小组备案。结果公布三日内如有异议,由本人提出书面证据,提交“综合评估领导小组”核查修正。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评估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的教育和素质培养的大事,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任何弄虚作假及无理取闹者取消综合评估评定资格。四、评分项目和评分方法1、评分项目智育德育

5、体育个人能力学习成绩(60%)加分减分基础分(30分)加分减分体育(10%)加分减分获奖能力组织能力注:大三、大四的无体育课的智育项(学习成绩×70%),体育项加分、减分不变。2、评分方法综合测评成绩基本分为100分,德育素质占30分,智育素质占60分,体育素质占10分,在此基础上,德、智、体三方面分别设加分项和减分项,另设立美术学院学生个人能力加分,以鼓励在某些方面有特长并热心展现自我的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智育(学习)成绩×60%+德育成绩×30%+体育成绩×10%+能力得分。五、评分细则(一)智育(60%)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

6、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7智育成绩=

7、学习成绩×60%+加分+减分(注:学习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百分制,不包括体育成绩)(1)分数计算:考试科目按照实际分数计算,不及格的课程,按实际分数计算;考查成绩分数换算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2)免修和缓考:经教务处和美术学院同意免修的课程,平均成绩不计算该门。经教务处和美术学院同意缓考的课程,本学期不计算该门成绩,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后,在考试的当学期平均成绩多算一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智育成绩记0分,取消奖学金获奖资格:一是该学期考试违纪作弊者,二是有一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及格者。(选修、限选科目成绩不加

8、入综合评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