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819514
大小:18.0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06
《浅谈证人的年龄对其作证的影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证人的年龄对其作证的影响证人的适格性,又称为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证人范围。它是证据法中关于证人证言的重要规则之一,所强调、解决的是一个潜在的证人是否有资格提供证言的问题。一般而言,当今各国法律都不过多地对证人的资格予以限定,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假定为具有作证能力,除非法律特殊的例外规定,或者有相反的确切情况能证明某人在证明某个事实问题上存在着客观障碍。证人资格作为一种自然人能动性的表征,它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综合产物。因此,各国法律除一般性地赋予公民作证的资格之外,还会考虑到自然人对社会生活普遍现象的感觉、记忆和陈
2、述能力,作证人的年龄,以及就特定案件事实的利害关系、知识经验、基本态度、身份关系等诸多因素,为此为保障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就会在立法上就其证人资格的普遍性设置一些限制或规定一些例外情形。下面,针对证人的年龄因素对其作证能力的影响发表一些自己的肤浅看法和观点。 一、国外涉及证人年龄问题的一些做法浅谈证人的年龄对其作证的影响证人的适格性,又称为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证人范围。它是证据法中关于证人证言的重要规则之一,所强调、解决的是一个潜在的证人是否有资格提供证言的问题。一般而言,当今各国法律都不过多地对证
3、人的资格予以限定,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假定为具有作证能力,除非法律特殊的例外规定,或者有相反的确切情况能证明某人在证明某个事实问题上存在着客观障碍。证人资格作为一种自然人能动性的表征,它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综合产物。因此,各国法律除一般性地赋予公民作证的资格之外,还会考虑到自然人对社会生活普遍现象的感觉、记忆和陈述能力,作证人的年龄,以及就特定案件事实的利害关系、知识经验、基本态度、身份关系等诸多因素,为此为保障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就会在立法上就其证人资格的普遍性设置一些限制或规定一些
4、例外情形。下面,针对证人的年龄因素对其作证能力的影响发表一些自己的肤浅看法和观点。 一、国外涉及证人年龄问题的一些做法 年龄因素在一些国家往往是构成未成人尚不具备证人资格的理由之一。这就是说,从法律上讲,未成年本身并不能成为取消未成年人作证资格的理由,但是,只要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尚不成熟,或者直接影响到其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认识,就可以取消其出庭作证的资格。这种观点,属于普通法上的传统做法。然而,在当代的英美法系国家,普通法的一些传统往往被一些更加现实、有效的做法所取代。从英美法系来看,大部分国家的立法都不倾向于对证人的年龄加以硬性限
5、制,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是否进行宣誓并不能够成为影响他们出庭作证的重大障碍,只要未成年人能够意识到讲真话义务即可作证。例如,英国的判例法并不对证人的年龄加以限制,其作证的能力取决于其对客观事物的理解程度,法官对于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必要智力和适当的理解能力享有判断的权利。根据普通法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不能认识到宣誓的性质和后果,那么该未成年人就不能出庭作证,然而成文法与判例法实践上在此也有与之相反的特别规定。英国的一项法令认为,如果法官感觉某一未成年人的智力足以使人相信他有作证的能力,且其本人亦知道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即使有理解宣
6、誓的内容和意义,也可以向法庭提供未经宣誓的证言。美国的一个判例认为,未成年人须有足够的智力来对客观事物进行感知、记忆和陈述,以及体察到应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或者作伪的后果,才能出庭作证。在美国的审判实务中,未成年人的作证能力大多先由法官听证,然后再作出判断。在听证中,法官同陪审员一起向未成人提出旨在判断其是否具有作证能力,包括是否意识到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问题,然后再根据未成年人的回答作出判断。在澳大利亚的各州,作为一种成文法的通例规定,对未成年人均可允许其在未作宣誓的情形下陈述案件事实。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诉讼证据条例》第3条也规
7、定: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非法院认为其对被询问的事实有准确的认识且能够准确地加以叙述,否则就没有作证资格。 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的是基本上对证人的年龄不加限制的做法。在大陆法的一些国家如法国和日本等,证人的年龄因素并不构成未成年人取得证人资格的障碍;而在另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等,年龄因素在一些特别情形下,则构成证人资格的障碍。例如,意大利法对证人年龄并不作限制性规定,但是,基于特定环境以及不能被要求进行宣誓等原因所致,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只有在被认为必要时才受到法庭的调查。而西班牙则在立法上就对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作证资格
8、予以明确的限制。 二、我国对证人年龄的有关规定 我国的民诉立法和证据法方面对证人的年龄没有作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是认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不能作证。”同时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