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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犯罪侦查取证案例设计一、计算机犯罪定义广义说:计算机犯罪——通常是指所有涉及计算机的犯罪。狭义说:计算机犯罪——通常是对计算机资产本身进行侵犯的犯罪。二、计算机犯罪的特点2.1犯罪形式的隐蔽性 2.1.1计算机犯罪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可以通过网络大幅度跨地域远程实现,其罪源可来自全球的任何一个终端,随机性很强。2.1.2计算机犯罪黑数高。2.1.3犯罪主体和手段的智能性2.1.4计算机犯罪的各种手段中,无论是“特洛依木马术”,还是“逻辑炸弹”,无一不是凭借高科技手段实施的,而熟练运用这些手段并实现犯罪目的的则是具有相当丰富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的
2、专业人员。 2.2复杂性2.2.1犯罪主体的复杂性。2.2.2犯罪对象的复杂性。 2.3、跨国性网络冲破了地域限制,计算机犯罪呈国际化趋势。因特网络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当各式各样的信息通过因特网络传送时,国界和地理距离的暂时消失就是空间压缩的具体表现。这为犯罪分了跨地域、跨国界作案提供了可能。犯罪分子只要拥有一台联网的终端机,就可以通过因特网到网络上任何一个站点实施犯罪活动。而且,可以甲地作案,通过中间结点,使其他联网地受害。由于这种跨国界、跨地区的作案隐蔽性强、不易侦破,危害也就更大。 2.4匿名性罪犯在接受网络中的文字或图像信息的过程是不需要任何登记,完全匿名,因
3、而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就很难控制。罪犯可以通过反复匿名登录,几经周折,最后直奔犯罪目标,而作为对计算机犯罪的侦查,就得按部就班地调查取证,等到接近犯罪的目标时,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了。2.5损失大,对象广泛,发展迅速,涉及面广2.5.1计算机犯罪始于六十年代,七十年代迅速增长,八十年代形成威胁。美国因计算机犯罪造成的损失已在千亿美元以上,年损失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英、德的年损失也达几十亿美元。2.5.2我国从1986年开始每年出现至少几起或几十起计算机犯罪,到1993年一年就发生了上百起,近几年利用计算机计算机犯罪的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其中金融行业发案比例占6
4、1%,平均每起金额都在几十万元以上,单起犯罪案件的最大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2.6持获利和探秘动机居多全世界每年被计算机犯罪直接盗走的资金达20亿美元。我国2001年发现的计算机作案的经济犯罪已达100余件,涉及金额达1700万元,在整个计算机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各种各样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军事秘密等等都成为计算机犯罪的攻击对象。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更是层出不穷。2.7低龄化和内部人员多我国对某地的金融犯罪情况的调查,犯罪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占整个犯罪人数的比例:1989年是69.9%,1990年是73.2%,1991年是75.8%
5、。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8岁。此外,在计算机犯罪中犯罪主体中内部人员也占有相当的比例。据有关统计,计算机犯罪的犯罪主体集中为金融、证券业的“白领阶层”,身为银行或证券公司职员而犯罪的占78%,并且绝大多数为单位内部的计算机操作管理人员;从年龄和文化程度看,集中表现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能独立工作的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年轻人,这类人员占83%,案发时最大年龄为34岁。2.8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计算机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统计测算,一起刑事案件的平均损
6、失仅为2000美元,而一起计算机犯罪案件的平均损失高达50万美元。据计算机安全专家估算,近年因计算机犯罪给总部在美国的公司带来的损失为2500亿美元。三、计算机犯罪的形式3.1数据欺骗非法篡改输入/输出数据获取个人利益,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计算机犯罪活动。发生在金融系统的此种计算机犯罪多为内外勾结,串通作案,由内部人员修改数据,外部人员提取钱款。3.2意大利香肠术侵吞存款利息余额,积少成多的一种作案手段,是金融系统计算机犯罪的典型类型。这种方法很像偷吃香肠一样,每次偷吃一小片并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是日积月累的数目也是相当可观。此类案件在国内外均有发现,因为只有修改计算机程序才能
7、达到其犯罪目的,故多为直接接触程序的工作人员所为。目前国内多数为局域网管理银行帐目而产生此类犯罪,因此,要警惕采用此手段作案的罪犯。3.3特洛依木马“特洛依木马”来源于古希腊传说,相传希腊人为了攻陷特洛依城,在城外故意抛下一个木马并假装撤退,特洛依人将木马拖回城内后,埋伏在木马内的希腊士兵就打开城门,里应外合而将特洛依城攻陷。它是表面上来看是正常合适的,但在内部却隐藏秘密指令和非法程序段的程序的代名词。“特洛依木马”就是用来表示以软件程序为基础进行欺骗和破坏的方法。 3.4冒名顶替 利用别人口令,窃用计算机谋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