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

ID:1756470

大小:3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3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_第1页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_第2页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_第3页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_第4页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浅论派生诉讼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司法制度论文题目:浅论派生诉讼制度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内容摘要:在公司的内部关系中,股东会的权力至上,这一点体现在对董事会的控制与制约上。然而,现代公司的巨型化导致股权的高度分散,每个小股东无法通过行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来影响股东会的决议。而控股股东往往又是公司的董事。当董事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很可能出现董事违反信义义务,利用董事会的权力谋取私利,侵害公司利益。受害公司由于受控股股东的控制,因此不可能作为原告出

2、面起诉。英国普通法通过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端威泽案确立了派生诉讼制度。在此之前,派生诉讼制度已在美国法院确立下来。关键词:诉讼 派生诉讼 派生诉讼制度在公司的内部关系中,股东会的权力至上,这一点体现在对董事会的控制与制约上。然而,现代公司的巨型化导致股权的高度分散,每个小股东无法通过行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来影响股东会的决议。而控股股东往往又是公司的董事。当董事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很可能出现董事违反信义义务,利用董事会的权力谋取私利,侵害公司利益。受害公司由于受控股股东的控制,因此不可能作为原告出面起

3、诉。英国普通法通过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端威泽案确立了派生诉讼制度。在此之前,派生诉讼制度已在美国法院确立下来。第一部分派生诉讼制度概要一、派生诉讼的特点在大陆法系公司法理论中,通常把派生诉讼视为代表诉讼的一种。此种学说将派生诉讼作为捍卫和保护公司与股东双重利益的挡箭牌,归于股东共益权的一种。笔者认为:派生诉讼或称代位诉讼,是一种地道的他益权,完全是以有人格利益但却受董事控制的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代替公司起诉侵害人,使公司的宗旨能够实现,避免成为控股董事谋取私利的傀儡。股东派生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在于:第一,两

4、种诉讼的诉因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不适行为使公司某类性质的股东遭受损害,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为其本人和所有与其遭受同类损害的股东的利益而代表其本人和其他股东提起的诉讼[2]。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直接诉讼的一种,诉因主要是因为少数股东的权利遭到公司不适行为的侵害。股东派生诉讼的提起主要起因于控股股东(或董事)依其对投票权的控制,不会通过起诉的请求。由此,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代位行使起诉权,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第二,两种诉讼中当事人的地位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是真正为自己及其他相同遭遇的股东伙伴们的利益提起

5、诉讼的,股东们是真正的原告,公司是真正的被告。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远比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复杂,分为名义上的原告、被告与真正的原告、被告。股东们是名义上的原告,而真正的权利人是公司,公司才是真正的原告。股东们的这种诉讼提起权是从公司的派生诉讼中派生出来的,故而名为派生诉讼。另一方面,英美公司法将公司作为派生诉讼中名义上的被告,真正的被告是董事。在大陆法系的公司法中,董事是被告,公司不属于原、被告任何一方,只作为独立的诉讼参加人参与诉讼。第三,两种诉讼的程序规则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即受害人股东,以受到公司或

6、董事不适行为损害为条件,不再附加其他程序要求。股东派生诉讼中,为防止股东滥用派生诉讼权利,对股东提起派生诉讼规定了严格的前提条件,对派生诉讼提起人的资格作乐诸多限制,对提起诉讼的原告撤回诉讼或结束作了严格限制。具体内容下文将祥述之,与此不赘。二、股东派生诉讼的约束机制股东派生诉讼有其特殊复杂的背景,一方面,为保证公司内部关系民主化及其内部权利制衡,公司法应当允许少数股东代位公司对不适行为人提起派生诉讼。另一方面,如果对派生诉讼不加限制,则公司将面临大量诉讼从而困于应付诉讼之累而无法正常运营。由此有必要对派生诉

7、讼加以严格限制,使之维护公司利益的机能得以充分体现。(一)、对原告资格的限制显而易见的是,原告首先必须是受害公司的股东,即在诉讼提起时拥有公司的股票。至于诉因行为发生时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是否应当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以及该股东持有股票的时间长短要求,各个国家的规定不尽一致。1、是否确定同时所有权规则同时所有权规则是指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在诉因行为发生时就已经是公司的股东,而且持续到诉讼提起之时。日本商法没有股东必须在董事行为发生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规定。我国台湾公司法对此也无规定[4]。美国修正标准商事公司法和绝大部分

8、州的公司法仍然要求起诉股东具备同时所有权规则。该规则的目的旨在防止“投机诉讼,”即知悉有派生诉讼发生的诉因之存在而以提起派生诉讼为目的来购买该公司股份,导致后继股东对诉追行为不甚明了。然而,学术界对是否应该确定同时所有权规则尚存疑义。因为股东是为公司的利益而提起派生诉讼的,派生诉讼成功后对原告股东来说,获益甚小,仅表现在其所持股份的增值上。但是派生诉讼一旦遭法院拒绝或败诉的话,股东要承担高额诉讼费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