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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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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试论网络裸聊行为之刑法分析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论文摘要网络裸聊行为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视频聊天方式,是一种虚拟的相互展示身体隐私的行为,同时,它也是网络色情现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裸聊行为是否应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需要进行慎重的思考。本文拟通过分析不同类型的裸聊行为,对裸聊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分析。 论文关键词网络裸聊类型罪名淫秽 近年来,“裸聊”案件频发,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裸
2、聊”事件受到大众的关注。例如2005年北京家庭主妇在家利用计算机进行裸聊被警方查获并报请逮捕,后该案又被撤回起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08年6月,曾捧红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香水有毒”的分贝网创始人郑立,与他人商议合作建立多个聊天网站,组织招募“女主播”在这些网站的聊天室进行淫秽表演牟利,被荆州区检方以组织淫秽罪起诉。2007年5月公安部关于“‘裸聊’应等同于传播淫秽信息”的定性更是引发了公众对裸聊现象的讨论。裸聊行为是网络色情中的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在虚拟的环境中进行的,对其是否认定为犯罪尚存诸多争
3、议。本文围绕当前网络裸聊行为的类型,从刑法角度对裸聊行为的性质进行探讨。 一、网络裸聊的定义和类型 一般意义上而言,网络裸聊是指行为人利用现代高科技传媒手段,通过网络、摄像头,“点对点”或“多方”可视聊天向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他人展示自己的裸体,或者进行色情表演的聊天方式。 我们可以将网络裸聊分为以下的两种类型:一是以是否收费为标准,划分为有偿聊天与无偿聊天。有偿裸聊即聊天的一方以收费为前提进行裸聊。无偿的裸聊即双方不产生费用问题的裸聊。二是以参与人数为标准,划分为私密性较强的“点对点”的裸聊与多人群聊。
4、私密性较强的“点对点”裸聊指裸聊的双方是两个特定个体,两者之间通过网络聊天室或者其他即时通讯工具进行不具有公开性的裸聊。所谓多人群聊,则指参与裸聊的人数不少于三人。 二、无偿裸聊的性质 根据以上的分类,无偿的裸聊可以涉及两种情况,即无偿的单人“点对点”裸聊和无偿的多人裸聊。 (一)无偿的单人裸聊 此类裸聊一般发生在夫妻、情侣之间,也有少数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这种裸聊具有自发性、私密性及人数限制性这三大特点。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这类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它不涉及到任何违法犯罪问题。无偿裸聊不具备“卖”的特
5、点,即不收费,自然不涉及与卖淫有关的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行为,更不涉及与卖淫相关的任何犯罪。传统的卖淫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将身体供他人满足性欲的行为。卖淫者勾引、结识他人,讲价、收受钱财,接受他人狠亵,与他人性交以及其他与性有关的行为,都是卖淫行为。其中,“以营利为目的”是卖淫行为的关键。此外,因为是单人的私下裸聊,是私人的私权利的自由表达,与聚众淫乱、组织淫秽表演或者传播淫秽物品之类的问题没有关联,其行为没有影响到社会上更大的范围,不会波及公众对性的良好的感情,缺乏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法益的侵犯,则通过道德或者刑法
6、之外的法律手段调整即可,国家不应过多干预。 (二)无偿的多人裸聊 从表面上来看,虽然无偿多人裸聊不涉及金钱,但有多人淫乱之嫌,因此有不少人认为此种行为应该成立聚众淫乱罪。“淫乱”这个词的表述极为模糊,不符合刑法的明确性原则。对于刑法中存在的模糊性规定或概念,应当站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高度,将其内涵限定在一般人可以理解或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运用“历史”、“时代”等宏大叙事进行类推解释,进而滥用或扩张刑罚权,使个体的可预期性和安定感处于一种紧张或危险状态。因此我们必须严格解释“淫乱”这一词,来规范聚众淫乱罪构成
7、的适用范围。 此外,现实中的聚众淫乱行为,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纠集之下,3名或者3名以上的男女聚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淫乱活动,主要是指进行性交行为,即群奸群宿。此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口交、鸡奸等。常常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有身体的接触,通过性交或者其他刺激满足性欲。而裸聊是行为人通过图像或者语音进行的交流,并不存在身体上的直接接触,因此,多人的无偿群聊不等于淫乱而不应该构成聚众淫乱罪。 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和一些审判实践中将网络裸聊案件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例如浙江衢州女子方
8、某被龙游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9月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把淫秽物品的范围扩大到了电子信息。部分学者以此为依据把网络裸聊行为视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然而,所谓的淫秽物品首先要有淫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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