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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黔府办发[2006]115号【颁布部门】贵州省政府【颁布时间】2006-11-24【实施时间】2006-11-24【时效性】有效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
2、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6年11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
3、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本意见所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本省或外省农
4、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并与城镇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对待,不允许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设置障碍;坚持权利和义务对应、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挂钩;坚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参保政策和管理办法;坚持服务为本,切实加强经办管理和医疗服务工作。 三、主要目标 从2006年起,逐步扩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争取到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
5、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四、基本政策 (一)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农民工缴纳医疗保
6、险费,按照属地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登记地为本单位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工商注册登记地和生产经营地不一致时,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聘用农民工的,要按生产经营地的医疗保险政策为所聘用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二)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必须为其办理住院医疗保险,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办理。 用人单位新招用农民工的,应在招用之日起15日内到
7、所属统筹地区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三)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
8、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医疗保险费,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5%-2%,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四)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建立住院医疗保险关系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建立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解决农民工住院医疗费用。 (五)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