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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INAFOREXSEP01,2014Research调研根据我国推进展业三原则实施的目的不同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用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因此应从加强真实性审核和防范风险的目的出发,结合我国外汇监管实际,制定我们自己的展业三原则操作指引,而不能照搬国际规则。第二点,制定操作指引不能回到外汇管理过去单证审核的老路上去,而是要在新形势和新的改革要求下,借鉴国际监管实践,进一步明确展业三原则的操作标准和要求,搭建其相对完善的管理框架,提高可操作性。第三点,操作指引无需区分经常、资本等具体项目分别制定,而应在展业三原则的框架下,形成一套统一的银行行为
2、规范。举措二:要强化银行内部自律机制。应要求银行在充分识别风险的基础上,设计适合其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将KYC和CDD原则与银行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强化银行贯彻展业三原则的内部机制保障;同时应要求银行制定内部指引,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指导,实现严格的管理监督、明晰的责任分工、完善的系统控制、经常性的岗位培训;此外,还应要求银行根据外汇法规的调整,及时更新其程序、措施及相关合规指导文件。举措三:要强化评估、检查等外部约束激励机制。展业三原则下,由于银行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空间,因此应建立与展业三原则相适应的外部约束激励机制,使银行不
3、敢或不愿违规。一是加快建立银行落实展业原则的风险评估制度,评估银行在内控、岗位职责、客户审查、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展业原则的落实情况,并及时矫正。二是要使银行明确对其贯彻展业原则情况的检查机制及其法规依据,加强对银行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之处进行处罚。三是要将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风险评估情况与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挂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举措四:要加强展业三原则的操作培训。展业三原则对于外汇监管而言既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也是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其最终都要靠人来落实。因此,除出台操作指引外,还必须加大对银行人员的培训力度,
4、将银行在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方面的内部培训与外汇局在展业三原则相关操作指引方面的外部培训结合起来。(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转口贸易融资套利分析文/李伟编辑/靖立坤转口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贸易形式,已被广泛运用于各国的贸易往来。但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部分企业不再安于以赚取交易价差为目的,而是转向套取境内外的利差、汇差。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引起关注。套利模式案例一:以有偿借用提单的方式,构造转口贸易跨境套利。D公司为境内转口贸易企业,E公司为其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F公司是境外一家从事铜、镍等大宗商品贸易
5、的大型企业。D公司通过向F公司有偿借用提单方式进行跨境套利。套利流程如下:(1)D公司以转口贸易为名,向F公司购买大宗商品,即购买提单;(2)D公司通过全额质押保证金向F公司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开证部分费用为0.1%,质押部分资金按3.3%定期一年计息;(3)F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在境外贴现,贴现费用等合计约为3.5%;(4)D公司和E公司签订销货合同,转手提单给E公司;(5)E公司与F公司签订销货合同,F公司将贴现的资金划转给E公司,收回提单,并收取0.3%的“借单”费;(6)E公司再将收回的资金划给D公司,此时D公司资金回笼,5天就可完成一
6、次循环。从表面上看,D公司是亏损的(盈利点为3.3%-0.1%-3.5%-0.3%=-0.6%)。但实际上在企业质押存款达到一定规模后,银行会给予公司约2%左右的返点,且0.1%的开证费免除,这样D公司实际盈利点为1.5%,按照其上述的循环周期,经过一年的不断循环后,盈利率可以达到109.5%。案例二:以信用证为工具,将境外资金大量倒入境内套利。浙江省A公司从事转口贸易,标的为镍、锌、锡等有色金属,计价币种主要为人民币和美元,其交易模式如图1和2所示。从交易模式看,该公司在即期内从香港收到人民币资金,因短期无支付需求,该笔人民币资金被用于支付
7、美元项下的转口贸易货款,而香港C公司支付的美元货款则被用作人民币开证保证金,使该公司在短期内通过转口贸易积累了大量美元,即人民币资金“即收远付”,为其积累美元创造了条件。2012年末,该公司美元保证金存款折人民币近10亿70中国外汇2014.09.01元,占资产总额的73%,基本通过转口贸易积累。2012年该公司利息收入合计1795.8万元,远超305.8万元的主营业务利润。案例三:利用即收远付实现境外低成本融资。Q公司于2012年3月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766万美元,进口货品为电解铜,银行留存货权凭证为提单。2012年6月1日,P公司凭相同货
8、物的提单对外支付转口贸易项下信用证款7649万元人民币(跨境人民币结算)。上述两家企业开证行收到信用证到单通知书中的来单日期均为2011年12月5日,且货物的买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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