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ID:15835490

大小:42.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6

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_第1页
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_第2页
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写字楼部分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为增进项目与写字楼之间的员工调动,对写字楼部分员工实行住房补贴,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住房补贴适用于由项目调往写字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写字楼接收的“海之子”毕业生,且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在深圳无自有住房。第二条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随同工资发放。第三条申请住房补贴的最高年限为两年。由项目调入写字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写字楼累计工作满两年后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写字楼接收的“海之子”毕业生在写字楼累计工作满两年后不再发放住房补贴。第四条由项目调往写字楼的员工,在搬

2、出项目宿舍后方可申请住房补贴。写字楼员工原则上不得借宿项目宿舍,特殊情况需经公司主管副总审批。第五条住房补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公司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六条由写字楼调往项目的员工,从调出次月停发住房补贴,由项目安排宿舍。第七条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补贴范围,不享受住房补贴:1.原属写字楼且不享受住房补贴员工,调往项目再调回写字楼的;2.通过社会招聘明确在写字楼工作的员工。第八条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深圳购房入住后,应在入住一月内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入住次月停发住房补贴。第九条凡隐瞒购房信息

3、获取住房补贴的,一经核实,按严重违犯公司纪律作辞退处理。第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二○○八年一月三日住房补贴申请姓名婚否部门家庭住址员工申请因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自有住房,现申请住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申请人(签字):年月日人力资源部审核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年月日总经理意见年月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