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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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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在职教育网:www.onjobedu.com 深圳研究生住房补贴 根据2016年3月23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定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并开始受理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政策规定,2016年3月23日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
2、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在《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从2016年3月23日起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新标准申请补发差额部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
3、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补贴将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国在职教育网:www.onjobedu.com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目前申请人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按要求填报信息;二是通过手机方式申请:搜索关注“深圳人社”
4、或“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goRentAllowanceWapLogin.do登录系统。(完)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事项内容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273号)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 数
5、量及方式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即可 条 件中国在职教育网:www.onjobedu.com 一、申请范围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6、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申请发放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中国在职教育网:www.onjobedu.com 备注: 1、人才安居
7、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
8、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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