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

ID:15497175

大小:400.50 KB

页数:127页

时间:2018-08-03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_第1页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_第2页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_第3页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_第4页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专题一劳动合同法  一、案例分析题考点  1、劳动关系的建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  (1)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

3、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4、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解释2】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

5、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解释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的标准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

6、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加班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解释】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

7、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6、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释】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