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职C语言课程的实践与探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高职C语言课程的实践与探究 [摘要]为了提高高职学生的计算机编程能力,我根据教学实际,对高职计算机C语言课程进行了实践与探究, [关键词]计算机C语言实践改革项目教学 一、上好C语言课,教师充分备课十分必要。 每次上课前教师都要提前查阅很多资料,研究使用简洁明了的话语解释问题等。这样一来上课效率大大提高。必须了解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教学大纲是计算机教学的指导棒,它不仅对理论教学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而且对于C语言实践教学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师要熟练掌握大纲中的每一个知识点,并将其完美的融入到实践教学当中。设计出的实践项目不仅要新颖,还要引起学生们的兴趣。要将大纲中的
2、重点、难点内容编入实践项目中,使学生在实践项目中能够充分理解。为了让学生学会C语言编程这项枯燥乏味的工作,还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引起学生的兴趣。例如:将C语言学习当涉及到的内容贯穿到一个大的项目当中去,每一个小的知识点又有一个小的项目,使学生学完每部分内容都会有成就感,既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又学会了知识。 二、C语言课堂教学内容要改变。 C语言教材在内容组织上,虽然依逻辑思维方式进行了归类,但难点还是较为集中,跨度大;概念讲得多,分析少;语言深硬,不够形象,较难理解。虽然教材在各章节也举了一些编程例子,但多数难易不均衡,适用性不强。我本着“深入浅出,突出实用”的指导思想,在课堂教
3、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重新进行了归纳,将难点再次分散,以缩小台阶,达到循序渐进。 三、C语言实践课要明确实践对象。 C语言程序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既要掌握概念,又要动手编程,还要上机调试运行。C语言的时间不仅包括上机实践还应包括编程实践。为了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对实践内容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一方面保留基础性实践。另一方面,增加一些实用性强的、难度略大的实践,并组织学生讨论,通过讨论得出算法流程,然后上机编程调试。这样一来,有利于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与问题的分析能力,培养了他们协作能力。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让学生真正体会到C语言的灵活性,激
4、发学生的求知欲。 四、C语言课教学手段要灵活。 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同时由于多媒体信息量大,也能够优化教学过程。但多媒体辅助教学也有不利之处,主要体现在不恰当的使用会分散学生注意力,影响主要问题的理解,也不利于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影响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在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考虑到课程的特点,对于案例分析或程序的编写过程,发挥传统教学的优势,进行课堂讨论、板书讲解、结合提问,将问题层层剖析、层层深入,达到师生互动的效果,学生的想象力就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对问题的理解也变得更容易。 五、C语言程序设计课改
5、革中“项目化教学”的应用。 1.C语言程序设计课改革中“项目化教学”的意义3 项目化教学的定义是把一个相对独立的任务或项目交给学生独立完成,教师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起咨询、指导与解答疑难的作用;在项目化教学中,学生们能够根据项目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实践技能。 2.C语言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C语言的传统教学方式是:先介绍C语言的语法、算法和流程图的画法等一系列的抽象概念,然后介绍程序的建立及运行,最后介绍C语言的基础、选择结构、循环结构、数组、函数和指针。从知识的逻辑结构看,这样的安排无可非议,但这种模式下的学生只能接受、继承,缺乏创造,严重的抑制了学生主体能动性,违
6、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使学生普遍感到难学,难懂、枯燥,伤害了学生的学习编程的积极性,不利于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C语言项目化教学的步骤 C语言学习的基本思路是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知识目标,打破课本原有的顺序,把课程综合、细化成若干可操作的程序设计项目,然后具体项目为先导开展教学。在具体实施时,遵循先学会如何做,再学会为什么这样做,让学生从做中学的原则。设计了以下步骤: (1)演示所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分析、提出项目要求。 (2)教师示范,学生跟做,在做的过程中遇到基本知识作必要说明,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程序设计的方法和步骤,完成对相关知识的认识,体验成功的乐趣。
7、 (3)引导学生结合实际经验,对项目进行深入分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冲动,组织学生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和编程实战,并对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和研究,不断调整计划和策略并最终解决问题。 (4)组织小组进行成果交流,将各个方面见解集合起来,拓展知识与见解,开阔视野与思路。 六、C语言课程要综合考核评价学生。 衡量一门课学习的好坏,不是看学生“知不知道”,而是“会不会干”。考核的方法不能主要用是非题和选择题,而应当把重点放在编制程序和调试程序。所以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采用综合考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