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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条例。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我院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2、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和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体检复查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学院学习的且一年内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院医务室与新生所在系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四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三个月内提出入学申请,经所在系同意,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
3、体检要求,经院医务室复查合格,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在校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是学生取得学籍和本学期学习资格的必要手续,注册包括学籍注册和电子注册,学籍注册由教务处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学生证上未加盖注册章者,视为未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事先请假并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病假需持医院证明,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的学生,均按旷课处理。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学院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
4、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二节学制、课程与学分第六条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音乐学、作曲、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合唱指挥专业方向学制为五年,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电子音乐制作、视唱练耳、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学制规定时间,休学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第七条课程分为专业主干、学科基础、公共基础、实践、讲座类。第八条学生一般应按照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修读各门课程。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等按指导性教学计划执行。第九
5、条学院鼓励学生进行主辅修,辅修专业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凡主课成绩90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7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专业系主任推荐,辅修专业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审定批准,方可进行辅修。第十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的总学分一般为150学分,五年制本科培养方案的总学分一般为180学分(各专业方向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第三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一条学生要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校规校纪。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
6、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的品德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第十二条学生须按学院规定参加选课并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学生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履行请假等手续并获得批准,具体规定见《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选课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而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的学生,该课程记为“0”分。凡未参加选课或未中选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擅自考核者不记成绩和学分。考核成绩无论是否合格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一律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主
7、课80分及格),及格(含)以上取得该门课程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具体见《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含课堂讨论、作业、论文、报告等)和期末成绩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30%左右,期末成绩一般占70%左右。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的成绩不及格,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后重修(重考)。同一门课程可允许最多重修或重考两次。第十四条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可代替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中
8、相应课程的学分。第十五条学生缺课、缓考、旷考和考试作弊:(一)一门课程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含),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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