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

ID:14480189

大小:9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8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_第1页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_第2页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_第3页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106.07.05修訂國立臺灣大學學年度專業技術人員提聘單學院(中心)系(科)所中文姓名聘任狀態□新聘□續聘□改聘聘期起迄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英文姓名擬聘職務□專任 □兼任□教授級   □副教授級□助理教授級 □講師級身分證(護照)字號性別□男□女特殊造詣或成就出生日期年月日曾獲國際級大獎第一國籍擔任課程佔缺來源第二國籍每週時數學期演講實習兼任人員是否具本職□是,詳附表1□否,詳附表1是否支領月退休金(月退職酬勞金)□是 □否上是否致酬□不致酬(免填附表2)□致酬,經費來源詳附表2原退休機關學校下最高學歷(請以中文填寫)學校名稱所獲學位□博士□碩士

2、□學士 □其他      系所名稱畢業年月 年月與應聘教學科目性質相關專業性工作年資服務單位職稱專(兼)任任職起迄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系(科)所意 見□聘任案業經  年  月  日第  次教評會初審通過,請同意聘任。□聘任人曾獲聘為本校同等級專、兼任專業技術人員(實務教師),因故暫離校未逾3年再聘者,得簡化聘任流程,免繳送證明文件。(前一聘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又   先生已屆滿65歲,聘任案另提  年  月  日  學年度第  次系(所)務會議通過。主管核章:          年

3、月日學院(中心)意 見聘任案業經本院(中心)  年  月  日第  次教評會複審通過,請同意聘任。主管核章:          年月日人事室意 見一、查該學院、系所該學年度專任教師配置總員額數分別為   、   人,目前該學院、系所專業技術人員總人數為   、   人,含本件未逾該學院教師總員額25%(  人),亦未逾該系所教師總員額25%(  人),符合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規定。二、經查詢「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擬聘人員無不適任情形。三、本案擬聘人員具£15年(教授級)£12年(副教授級)£9年(助理教授級)£

4、6年(講師級)以上工作年資,並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資格。至前揭年資是否屬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年資,擬提請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先行致聘,並於校教評會報告。承辦人      組長      專門委員      主任以上謹陳請核示教務長主任秘書學術副校長校長賡續處理情形已提年月日本校第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決議緩(再)議。已提年月日本校學年度第次校教評會:□報告通過。□決議緩(再)議。繳送資料及注意事項,詳見次頁說明。(務請依規定項目繳送,俾利人事室審查及送校教評會討論,以免因資料不齊須補件致延誤作業時效)106.07.05修訂繳送資料1.公務

5、人員履歷表或中(英)文詳歷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乙份。3.現職或經歷證明乙份(國外經歷證明須正本,除英文以外之外文證明文件需另附經公證之中文譯本,未經公證者需由提聘單位主管確認其中文譯本與外文相同。)4.特殊造詣或成就或國際級大獎證明文件(除英文以外之外文證明文件需另附經公証之中文譯本,未經公證者需由提聘單位主管確認其中文譯本與外文相同。)(國外證明須正本,如係影本須加蓋與原本無誤之章戳並加蓋核對人職章)。5.校外學者專家2人以上對擬聘人員「具體事蹟」、「特殊造詣或成就」之認定及審查意見(應彌封蓋章)正本各1份,及審查人姓名、

6、單位部分覆蓋後影本1份(審查日期請勿覆蓋)。注意事項1.聘任資格依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之規定,但各系(科)所、院有更嚴格之規定時,從其規定。2.擬聘之專業技術人員以兼任為原則,必要時得聘為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3.所稱「專業性工作年資」及「實務經驗年資」,係指專任年資;兼任年資折半計算。4.對於「具體事蹟」、「特殊造詣或成就」之認定,應先送請校外學者專家2人以上審查。5.本校兼任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程序比照本校兼任教師之規定辦理。6.各學院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總人數不得超過該學院教師總名額25%,惟學院內系(科)所、學位學程總數未超

7、過3個者,則以該學院教師總名額40%為原則。每一學系(所)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該系(所)教師總名額25%,但不足1人時,得聘1人;對有教學迫切需要之系(所),於聘任不佔缺不致酬之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時,得不受各系(所)25%限制,但仍應受全院總名額限制規定。7.退休人員領受月退休金(月退職酬勞金)者,如有再任有給之公職情形,應主動通知再任機關學校轉報支給機關。106.07.05修訂附表1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本職資料表姓名人員編號身分證字號(外籍人士請填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是否致酬(請務必勾選)□不致酬(免填附表2)□致酬,經費來源詳附表2是否具本職(

8、請務必勾選)□是服務單位:             職稱:       (並請勾選下欄之一)□具軍人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