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300266
大小:47.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7
《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民主公开原则,依法依纪管理原则,管理监督与支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严格规
2、范行为,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条县处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工作在市委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监督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管理监督对象:市委管理的副县处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党组织关系在衡阳的中央、省属驻衡单位的党政正职。 第五条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等情况; (二)执行“四大纪律、八
3、项要求”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八)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章管理监督制度 第六条实行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正职末位表态制。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涉及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人事录用、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经费的安
4、排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以及其它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事项,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协调;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政策法规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关系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项,必须实行公示、听证、民意调查等制度。正职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能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正职领导干部在议事决策中必须末位表态。 第七条实行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要在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的同时,
5、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半年要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纠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第八条实行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干部人事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第九条实行正职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和建设项目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在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财
6、经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得直接分管本单位的财务和基建项目工作。在土地出让、矿产交易、国有资产处置和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不得以招商引资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决定本该由集体研究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意见,并认真加以改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促,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坚持个人重大事项
7、报告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廉政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须保密的事项外,对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情况、工作措施和重大事项的实施、财务收支情况等其它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坚持述廉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要按规定进行年度述廉,换届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述廉,并接受廉政测评。 第十四条实行廉政汇报和测评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任期内要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一次廉政汇报,并接受廉
8、政测评。测评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坚持谈话制度。市纪委领导每年要安排与部分县处级党政正职谈话;新任县处级党政正职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县处级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根据谈话内容和要求决定谈话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