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及股本合规性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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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条件的真实性和股本合规性及充足性(草稿)一、农村银行组建政策简述农村银行的准入政策及股权设置要求是始终在不断的变化,总体来说是监管要求越来越严,门槛越来越高。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准入主要有是《银监法》、《商业银行法》、2008(6)年3号令、《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0号)、《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意见》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文件,按时间顺序各监管政策主有是:(一)《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95年7月1日施行,2003年修订。(二)2003年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

2、03〕15号)提出“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具体条件是:(1)有较强的管理能力;(2)全辖信用社资产总规模10亿元以上;(3)不良贷款比例15%以下;(4)组建后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资本充足率达到8%。”(三)2003年9月12日,银监会颁布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设立条件,与前款内容大体相同,增加了发起人不少于500人的要求(但与〈公司法〉相抵触,不超过200人),增加了股权要求:分设自然人、法人股,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

3、10%,本行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5%。(四)2004年4月21日,《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进一步规定了股东资质、股权设置(资格股、法人股)等要求,主要针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入股起点为县联社及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含职工)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五)2004年,《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合[2004]61号)“地方承诺的各项扶持指施基本落实到位”、“拟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应适当提前,至少满足开业两年内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关于规范向农村合

4、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单个自然人持股不超过5‰,职工持股合计不超过25%,非职工自然人股东合计不低于30%,明确提出了法人股东的资质要求,包括连续两年盈利、净资产30以上及长期投资比例(含本次)不超过50%等。(六)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银监分[2005]28号)要求: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提高资本自我补充能力,明确补提拨备和留存收益在提高资本净额中的贡献比例、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不得超过15%;杜绝新增超比例单户贷款、适当提高单个股东持股比例;股东中应有5-8家持股比例相当、利益独立持股比例在3%左右的优秀企业,已开业农村商业银行应充分利

5、用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优化股权设置;法人股宜占较大比重等要求。(七)2006年3号令及《关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分[2006]80号)等文件:单个境内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不良率低于15%;2008年底前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呆账准备最低要求:一是可疑类50%及损失类100%提足贷款专项准备;二是按风险资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足一般准备,2009年起设立农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应符合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地方地府捐赠或置换的资产在开业前变现。基本延续了以前的政策要求

6、。(八)2007年,《关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00号)“用溢价款处置不良资产或历年亏损挂账不符合《公司法》第168条、169条规定”和“出售不良资产和定向募集股金是法律性质和账务处理完全不同的两类交易行为,就分别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九)2008年3号令,不良贷款率低于8%,按规定提足贷款损失准备,进一步明确了股东资质要求,调整了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包括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

7、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等。2006年3号令部分要求仍执行,未废止。(十)2009年3月,合作部《关于农村银行组建过程中贷款集中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起新发放贷款中单一客户贷款比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比不得超过10%和15%,存量贷款考虑股本到位后应当符合监管要求。(十一)2010年11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提出:用五年时间实现资格股转换,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构外,不得再增扩新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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