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

ID:14022072

大小:5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5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_第1页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_第2页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_第3页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_第4页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_第5页
资源描述: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编制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服务总则》于2009年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091544-T-316。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湖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起草。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服务建设中急需制定的基础标准之一。

2、本标准给出了社会保险服务的术语和基本原则,服务组织、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的总体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服务的活动。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当前,9我国在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时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改革、稳定社会、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经过近年来积极推进,我国的城乡养老、医疗和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制度普遍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有序扩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也进入到公共服务体制建设阶段。根据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依照建设服务性政府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亟待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尤其是在科学化管理方面,社会保险的相关标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各地社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且无章可循,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服务的需求,滞后的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已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保险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和健康发展。因此,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制定《社会保险服务总则》

4、国家标准,对完善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对规范社会保险服务、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对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长足发展亦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9一、编制原则标准起草过程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一)通用性原则。本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服务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是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和后续所有相关标准的基础,同时本标准定位于“总则”,因此标准编制遵循通用性原则,力图给出社会保险服务的基本原则、方法、要求和保障,而不对技术细节和具体程序等进行过于具体的描述。(二)实践性原则。我国社会保险服务虽然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刚刚起步,但已经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险实务活动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确保本标准出台后在指导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实现平滑过渡、避免冲突,本标准坚持实践性原则,尊重已经形成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有关理论总结,充分考虑其实际可操作性。(三)规范性原则。《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24421.2-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GB/T24421.3-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

6、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编写》9等服务业标准化国家标准,保证标准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性。(四)前瞻性原则。在兼顾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现实情况的同时,还必须体现标准的前瞻性和引导性特点,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趋势和规范化需求,在标准技术内容的确定上应充分考虑这种趋势和需求。一、编制过程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湖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九个单位联合起草。

7、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编制本标准的立项申请、进行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协调工作、组建本标准起草工作组、组织召开本标准编制各阶段的工作会议和审查会议、协调重大技术问题以保证本标准的编制质量;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开展本标准的起草工作计划、组织并承担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工作、完成本标准“编制说明”9,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