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ID:13852484

大小:54.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7-24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_第1页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_第2页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_第3页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_第4页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_第5页
资源描述:

《深圳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深圳市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深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责任界定】本实施细则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生态环境资源监督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和资

2、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决策部署,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所应承担的党内责任和政纪责任。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各区党委(含新区党工委,下同)和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成员;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第四条17【责任划分】区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

3、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追责原则】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并与依法保护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积极性相互协调。第二章责任追究适用情形第六条【主要领导追责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同时对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领导成员依据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追究相应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未

4、分解落实责任,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致使本辖区环境污染,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农产品产地、城市绿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湿地、林业、渔业、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地下水、海岸线、海域等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二)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严重违反城乡、土地、水土保持、矿产、林地、水资源、海洋、环境保护等规划的;17(三)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或者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划定的资

5、源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源消耗总量、水资源消耗总量、土地开发强度、林业资源消耗量等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产业政策,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建设项目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在制定经济技术政策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编制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过程中,未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因环境基础设施建

6、设不到位,与城市开发建设不同步,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七)因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人力、物力、资金保障不足,导致无法正常履行环境监管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能的;(八)各区和上一级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各区之间在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不协作、不配合,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17(九)本地区发生主要领导成员职责范围内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出现下列情形

7、之一的:(1)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不当,处置措施不当的;(2)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严重的;(3)对新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未及时组织防治或防治不力,造成扩散蔓延难以遏制的;(4)其他严重生态破坏事件或处置不力的情形。(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致使问题反复发生,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十一)对于省、市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以及广东省实施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区域限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导致不能及时摘牌、解除限批的;(十二)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

8、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考核中连续两年不合格,或者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论需追究责任的;(十三)不按照规定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和自然保护区保护,违法开发建设、无序发展,或者未采取措施解决现存污染和破坏,或者擅自变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