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736209
大小:3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4
《试析WTO框架下与转基因产品相关的贸易规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析WTO框架下与转基因产品相关的贸易规则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简称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他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自20世纪80年代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问世以来,其商业化发展极为迅猛,主要在于它可以解决人类面临的食物短缺、能源危机和资源匮乏等问题。因此,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具有十分广阔的潜在增长空间和发展前景。但另一方
2、面,由于它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为这种现代技术的充分运用投下了阴影。如何在促进转基因技术发展和保护人类免受这种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间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是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开发GMOs过程中所面临的巨大挑战,从法律层面来看,转基因产品引发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性问题和环境安全性问题。本文结合WTO框架下与转基因产品贸易相关的规则和争端实践,以及我国转基因产品立法,对这两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与转基因产品贸易相关的WTO规则 WTO规则自产生以来主要调
3、整和规制传统产品(非转基因产品)的贸易。而在转基因技术未改变产品的最终用途和物理特性的情况下,该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属于无差别的产品。在各成员方之间进行此转基因产品贸易时,应依WTO协议第一条、第三条适用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而不能以转基因产品为由给予歧视待遇。因此,在处理转基因产品的贸易问题上,不能笼统地把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等同,也不能把它们截然对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WTO协议群中,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转基因产品的贸易规则,而与之有关的规定主要见于《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以下简
4、称《SPS协议》),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以下简称《TBT协议》)。 (一)《SPS协议》对转基因产品的约束及其适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按照《SPS协议》宗旨,缔约各方有权采取“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在必要时还可以采取限制贸易措施,但这要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科学证据原则。 根据《SPS协议》第2条规定,各成员方要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根据科学原理而进行的,如无充分的科学证据则不得保持(第5条第7款规定的情况除外)。根据该协议第3条规定,即便是各国采取
5、的检疫措施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这些措施也必须以科学为依据。这些规定说明,科学证据是一切卫生检疫措施的首要标准,是检疫规则的基石。[1]尽管迄今为止,对“科学证据”的含义尚无明确的界定,到具体论证时科学家们的意见也会有分歧,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经大量科学测试与分析得出的结论表明“该检疫措施并非保护人类或动植物生命与健康”所必需,该措施将很难实施。6 当然,科学证据原则也有例外。《SPS协议》第5条第7款规定,凡科学证据不充分时,成员方仍可根据可获得的有关信息,采取临时卫生检疫措施。所谓“有关信
6、息”,包括来自有关国际组织或其他成员方的卫生检疫信息。与此同时,该成员方还要尽力获取若干补充资料以便在合理期限内对风险评估作出客观评价。《SPS协议》通过这个例外规定,引入了国际环境法中一个用途广泛而又争议颇多的原则——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预防措施,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的、充分的、确定的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随着转基因产品日益商业化的趋势,该原则在转基因产品贸易领域得到了充分的诠释与发展,
7、凸现了各国对生物安全及健康的关注,折射出当今社会必需的人文关怀理念。从《SPS协议》的规定来看,在WTO体制下,预防原则的适用受到“科学证据”条件的限制。但与此同时,《SPS协议》也促进了该原则的发展,即它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的依据必须是国际惯例及相关的国际标准,而不能根据各国自己对风险的单方面界定。这对防止贸易保护主义有积极影响。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预防原则在WTO框架下的适用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国际标准的确定有难度。众所周知,转基因技术本身还处于发展和提高阶段,尚未成熟。转基因产品贸易
8、的准入问题与风险防范尚在各国激烈的争论之中,更不可能在国际标准上达成一致,另外,预防原则的临界线也存在不确定性。其次,各国对风险水平的评估有差异。各国国情不同,经济背景、产业结构、环境保护状况、基因技术发展水平、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认知度、当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及偏好等因素均会对转基因产品在一国风险构成造成重大影响。[2]由于以上两点,该原则引发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及其他贸易问题十分严重。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该原则的运用也受到挑战。[3]比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预防原则的支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